本省律师不接,外省大律师感觉这个案子风险太高,也不接。
总不能靠对法律板块一窍不通的家属,去对抗手握证据的法庭和法官吧?
那不是送人头吗?
“你真的能接吗?”
家属小心翼翼的问,“律师,我家孙向阳那天晚上真的没有去杀人啊!他干不出这种事的……”
“能。”
舒姣应了声,又道:“但你应该知道,你这个案子风险很大,案件也很复杂,所以费用比较高。能接受吗?”
“能!能能。只要能把我老公救出来,多少钱都行!”
家属语气显然很激动。
像是在一片黑暗里找到了一束希望的光源一样,巴不得马上就见到舒姣。
行吧。
价格这一块没问题就行。
主要孙向阳这案子,是刑事案,一般不允许风险代理。
不然价格这块还能谈。
舒姣又盘了盘自己手上的案件,“7号我去D省。在我去之前,你们不要去法院闹,不要把这件事发到网上。”
舆论这东西是把双利刃,要慎用。
尤其是二审,给当事人翻案的情况。
一旦发到网上,在造成舆论压力的同时,也会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辩护难度肯定会上升。
“哎,好,好。”
当事人小声应着。
舒姣又叮嘱她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开车直奔法院,给李悦案收尾。
“检察官,我的当事人只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来访登记,她一没有与客户对接,二没有接触资金,她的工作内容与诈骗毫无关系。”
“而且她两年来,工资固定3000,没有任何奖金。”
“这说明她没有参与过诈骗活动,而且,没有犯罪动机。”
“当事人学历低,高中刚毕业就出来接触工作,社会经验少,她没有辨别公司是诈骗团伙的能力……”
总得来说其实就两点——
一,李悦没参与诈骗活动,不能算帮信罪;
二,李悦也是被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