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非江铣。
江铣抬头看向皇帝,皇帝皱着眉,微不可察地摇摇头。
江铣却露出一丝苦笑。
字迹有相似,文书也可作伪,只要他不认,谁也不能说死这封婚书就是他写的。
可是他不能否认。
他怎么能否认。
回头又看了孟柔一眼,江铣整一整衣袖,正襟朝皇帝躬身行礼。
“这封婚书,确是微臣亲笔所写。”
第79章第79章赦既往
江铣竟然认了。
“尊长未为订婚,江铣卑幼在外私娶已成,当杖一百,其约如法。但其以婢为妻,有亏于夫妇正道,当徒二年,各正还之。良人仍是良人,奴婢仍是奴婢,婚姻自然无效。”卢瀚海道,“孟柔本为奴婢,奴婢有价,脱离主家自决婚姻,依价准盗论,还归原主……”
孟柔原本被何氏卖给了岑十六,是岑十六的奴婢,岑十六又将孟柔身契转给陈十八抵债,如今孟柔当是陈十八的奴婢。待盗取二两金的刑服完,她还得去陈家给人当奴婢。
“且慢。”江铣却道,“孟柔虽为奴婢,但其主并非岑十六。”
他躬着身,从怀中抽出一封文书。
“两年前,何氏曾将孟柔卖与我为奴婢,作价数倍于当日卖与岑十六。”
身边有内官接过文书展开查验,买卖双方及保人中人皆有签印,甚至还有长安县衙的官印,这也是一张属于孟柔的卖身契。
“一女两卖?”卢瀚海皱眉,瞥了眼身后的何氏,又看了眼跪在后头的孟柔,不赞同地摇摇头,“奴婢买卖律同畜产。何氏既已卖女于岑十六,该女便已是岑十六之奴婢,再卖与大将军,则是私卖他人财物,以盗论。
“既是盗窃,此女为失物,岑十六便是失主,亦当还归原主。”
也就是说,江铣拿出的这张卖身契,根本没有任何用处。
但卢瀚海的脸色却并不好看,他盯着文书上的官印,已经猜到江铣接下来要说什么。
“买下孟柔之后,我曾递交身契入长安县落籍,孟柔的奴籍,已经落在江府之下。”而当年岑十六虽然买下孟柔,却并未在官府落籍。
“我买下孟柔的时候,她尚是良籍。”
这样一来,事情就又更复杂了些。
陈十八手上的身契虽然在前,但一来真正的买家岑十六已经不知所踪,二来他手上的身契确实没有在官府入籍,不过是个约定买卖的契约,算不得真正的身契。江铣虽是后买,但先就先在他将孟柔落入了奴籍,这样一来,就算没有身契,孟柔在官面上也是他的奴婢。
孟柔的归属,竟是有了可供商榷之处。
不仅如此,江铣买卖孟柔的时候,她尚是良籍,是在买下之后才变更为奴籍的,婚书是在安宁县写下的,远早于此。若是这么算,婚娶在前,买卖在后,越色通婚的罪名也会变为以妻为妾,以妻为婢。以妻为妾者,罪责与以婢为妻相同,徒二年,各正还之。
这一正,不但会让孟柔脱了奴籍,还会成为江铣的妻子。
卢瀚海仍是不解,就算有了这张官府盖印的卖身契,能够脱罪的也只有孟柔一人,江铣的徒刑却是跑不了。他拿出这张身契,难道……
难道只为了娶一个庶人为妻吗?
哪怕这也会彻底落实他卑幼自娶,忤逆尊上的罪名?
朝臣们也兴致勃勃地争论起来,身契在先,官籍在后,两样东西摆在眼前,究竟该是谁做主?何氏所为分明是一女两卖、盗窃再自卖,若是听之任之,难免有人以此谋求不当之利;但若是以身契论定,官府、朝廷的权威又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