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当苏大强提到那本所谓的“账本”时,眼中闪烁的并非是对自身罪行的悔恨或对法律公正的期盼,而是一种急于拖人下水、报复泄愤的疯狂。
“基于现有的证据链和这家伙的表现,他绝对跟赵美兰的死脱不开干系,大概率就是故意杀人。”
彭海在心里冷然断定,对于这种对结发妻子下毒手,手段阴损(长期投药),最后还试图阻碍救助的人渣,他内心深处是欠奉任何好感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他绝对会敬而远之,耻于为伍。
那为什么还要接这个案子?
彭海重新戴上眼镜,镜片后的眼神恢复了商人的精明与冷静。原因很简单,甚至有些赤裸裸:
第一,苏明玉给得实在太多了。那份高昂的律师费,足以让他和所在的律所忽略掉大部分的个人好恶和道德洁癖。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面前,很多事情都可以变得“专业”起来。
第二,也是更重要的,是苏明玉背后所代表的潜在资源。通过老同学陈总监的暗示,他清楚地知道苏明玉不仅仅是众诚集团的一位高管,更是大老板蒙志远的得意门生,在众诚内部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如果能通过这个案子与苏明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那么后续,他所在的“竞天公诚”律所,极有可能从众诚集团这个庞然大物那里,承接更多的非诉业务,如并购、上市、常年法律顾问等和高端诉讼业务。那才是真正的大蛋糕,远非单个刑事案件的可比。
这是一笔交易,一笔用他的专业能力和暂时忍受的道德不适,来换取巨额现金和更重要长期商业机会的交易。
想明白这些,彭海内心的那点嫌弃感被强行压了下去。他发动汽车,驶离了看守所这个让他不快的地方。
他拿出手机,拨通了苏明玉的电话。电话接通的瞬间,他的语气已经恢复了专业、沉稳,不带丝毫个人情绪:
“苏总,我已经会见过苏先生了。”
他先是客观、简要地汇报了苏大强的精神状态和关于案件的一些初步且明显避重就轻的陈述。
然后,他提到了苏大强的那个“特殊要求”:
“另外,苏先生特别强调,在他老宅卧室床头柜后面的墙里,藏有一本记录了大量家庭财务往来的笔记本。他坚持要求您拿到它,并声称这可能对……苏明成先生不利。他希望您能妥善利用。”
彭海没有做任何评价,只是忠实地传递了信息。他清楚自己的角色——一个拿钱办事、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具。
至于苏家内部的恩怨情仇,以及那本账本会掀起怎样的风浪,那不是他需要关心的事情,至少,不在他本次的委托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