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耳立刻追上去。
两人拐进旁边房间,周乐鞍把西装外套脱了,换了件在宅子里常穿的羊绒开衫,他低头摘腕表,头也不抬问:“我出去逛逛,要不要一起?”
“去哪儿逛?”
“随便逛逛呗。”
周乐鞍打开随身携带的密码箱,掏出两把枪,丢给苍耳一把,“这是你家,你最熟了,我刚到,你不该带我去逛逛吗?”
苍耳想了想,其实第九区没什么好逛的,比第四区差得远,气候差劲,街道脏乱,各种设施都很落后,周乐鞍应该不会喜欢。
“怎么了?”
周乐鞍问,“想什么呢?”
“没,我带你去中心广场看看吧。”
那里有个石碑,是从第一区运过来的。
“好啊。”
周乐鞍欣然点头,“那就去看看。”
第九区地下城也被称为暗区,不论是昏暗环境给予的直观感受,还是某些无法见光的地下生意,都配得上那个名头。
苍耳早已习惯这种条件,可周乐鞍却不太适应,一出门就险些撞翻街边的垃圾桶,被苍耳拉了一把才躲开。
“这边有些黑,到中心广场就好了。”
苍耳说着,不知从哪儿掏出一个手电筒。
往第九区中心走,人也渐渐多起来,不同物种的尾巴耳朵在眼前乱晃,还有一些周乐鞍无法分辨的植物特征——这里的居民分化程度不高,还保留着大部分动植物形态,并以此为美。
周乐鞍目不斜视,可落在他身上的目光却越来越多,他极不自然地看了眼自己的着装,没什么问题,很干净,也是很普通的款式,不至于被人这样盯着看,他朝苍耳那边偏了偏头,小声问:“他们怎么都在看我?”
苍耳压低眉骨,眼神犀利朝四周扫了一圈,再回头时目光变得温柔,借机牵起周乐鞍的手,“你长得太好看了。”
周乐鞍:“放屁!”
“……”
“欣赏和打量我还是能分清的。”
苍耳只好实话实说:“你太像个人了。”
周乐鞍:“……你是在骂我吗?”
“我是说,你分化程度太高了,不像我们,有耳朵尾巴。”
周乐鞍这才明白,在第九区,他这种没有弱分化特征的人才是异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