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我看向他。
“警察一直在等你醒过来。”他说道,“我现在给他们去电话,他们有话跟你说。”
那一天是我的生日,我在医院见了警察。
我以为警察有什么重要的事要找我呢,谁承想给我讲了个本世纪最搞笑的笑话。
据说从前有个人,想要把一对娘俩从一个院儿里赶出来,可他实在没想到什么好办法。
由于拆迁迫在眉睫,他必须要保证自己来对接拆迁事宜,毕竟那可是很多金银财宝啊。
于是他想到了一个好主意,那就是放火烧毁这间房子,如此一来,那娘俩肯定会在大火中落荒而逃吧?
时间不能选得太晚,否则会背上人命官司,得选在晚上七八点钟,那时候大家都回了家,院里人多。
房子毁了,住不了人了,娘俩只能被迫搬家,重建都需要几个月,足够他顺利地对接拆迁了。
他拿了钱,有了房,全世界都任他潇洒快活。
到时候他再说不知道娘俩搬到哪儿去了,连最后的道德责任都不需要承担了。
可他没想到住了好几户人家的院子,那一晚街坊邻居都不在,并且院子还锁了门。
于是啊,故事里的妈妈被他活活烧死在屋里。
好笑吧?
这笑话太好笑了,我听着搞笑的笑话痛哭不止。
警察眼神也闪过悲伤,他们跟我说在发现是人为纵火之后,当场就将嫌疑人抓获了,他立即认了错,并且再三声明没想杀人。
他又认错了。
“认错儿这么好使吗?”我红着眼看向警察。
“不好使。”警察回道,“恶意纵火致人死亡,这和认不认错儿有什么关系?”
我低下头苦笑,一言不发。
我应该杀了他的。
杀了他之后我被判死刑,一命换一命。
这样倒霉的就是我了,而不是老大姐。
她一生都在背负我犯下的罪。
我闯了祸,她去道歉。
我买了蝈蝈儿,她替我挨打。
我花钱上了大学,她在家里摔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