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她跟额娘一样,都是塘沽人,”慧妍道,“额娘说,周先生是她的旧相识,手帕交,周先生打小就练得一手好刺绣,周先生不便出门,额娘就经常给她带糕点胭脂这些小玩意儿回来,周先生很感激额娘,所以会经常做香囊帕子送给额娘。”
“只是嫁人之后她们就断了往来,不过去年,周先生一个人回了塘沽,额娘就请她来给我们做先生了,周先生如今教我们画画跟刺绣。”
一个人回塘沽?
那十有八九是丧夫自己又是膝下无出,所以才被夫家扫地出门。
也不知道这位周先生有没有被夫家吃绝户。
前不久维珍才听说发生在江西南昌府的一桩吃绝户的典型案例。
说是当地的一个富商死后,其堂兄弟趁其妻子年轻无知,以帮办丧事为由,连续数月大摆筵席,不到半年时间,本来拥有数千两白银家产的家庭就被吃垮了。
说是吃垮了,可真实情况外人又如何说得清楚?
不定就是堂兄弟勾结外人把这数千两的家产给昧下了。
“吃绝户”自然是封建陋习,却并非始于清朝,追溯到宋代,民间就已经出现了类似的互助行为。
是的,一开始的时候的确是互助行为。
当时称为"义庄",是一种由宗族组织管理的慈善机构,族中有丧,族人便会自发前来帮助料理后事,同时照料孤儿寡母的生活起居。
到了元代,这种互助行为逐渐演变,出现了一些族人借操办丧事之机侵占死者财产的行为,这所谓的互助行为自然就开始变了味儿。
为此,元朝政府还专门颁布法令,规定:“凡遇族人死后,其财产应由妻子承继,族人不得借故侵占。”
至于效果嘛,再荒唐再无耻,一旦冠上了“家事”,官方那就不好插手了,这是从古至今的真理。
明代开始,这种“吃绝户”的行为愈发普遍了,《明实录》就有很多这方面的记载。
到了清朝,“吃绝户”更是达到了巅峰。
维珍不清楚这位周先生之前的遭遇,但是能顺利平安回到娘家,娘家亦愿意接纳她,这就算是万幸了。
这位周先生的身世想来十分坎坷,董氏明显对这个昔日的小姐妹心有怜悯,赶着当时慧娴慧妍又恰好真的需要一位女先生,所以董氏就愿意伸手拉周先生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