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其实共和国已经有了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
只不过此项法律针对的主要是身有公职的贪污犯而已。
普通人很少有人能触犯这样的罪名。
除此之外,这个年代,共和国也规定了公民在海外收入要依法纳税,以及个别高收入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但问题是虽然有法可依,但想要落在实处却很难。
有关的监督机制欠缺,相关部门也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技术和手段。
以至于这些法规和条例完全形同虚设,有关部门根本没办法去贯彻执行,保障税款的缴纳。
实际上,对这个年代的共和国的公民来说,甚至大多数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如果赚到了远超常人的收入,还需要为此缴纳个税。
人们思想意识里,也根本没把缴纳个税当成公民应尽义务。
即使知道了相关法规条令,也无不抱着“我凭劳动和本事挣来的钱,凭什么要缴税”的念头,置若罔闻。
因此即便是有人收入的确达到了应该缴税的标准,也没人主动认缴的,反而会认为去缴税的人材是傻瓜呢。
否则改革开放也那么多年了,国内经商的人里,或者出国捞金的人里,总会诞生出几个符合标准的高收入的代表。
有些人都已经开始仿照发达国家的精英群体,打高尔夫球,住别墅,坐豪车,办酒会,为自己营造一种上流社会的人设和生活了。
但怎么就没见他们主动缴纳个税呢?
还有国内演艺圈,有些大红大紫,极具商业价值的头部明星,出场费也已经开始突破万元大关了。
他们的灰色收入也很了不得,在国内绝对符合应缴个税的标准。
但为什么依然没人主动去做,反而在进入九十年代后,时不时就暴露出某些明星偷税漏税的丑闻呢?
其实说到底,根源就在于当代国内社会,人们普遍对于缴纳个税一事缺乏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认知。
而且达到这个标准的群体毕竟人数太少了,政府还有无数更重要的事要去做。
为少数几个人花费精力人力去抓这种事,根本得不偿失,这才给了那些先一步富起来的少数群体有隙可乘。
所以说,别看这次宁卫民归国,他弄了这么多钱回来。
但以当下的客观环境而论,他即使不缴相关的税费也没事,绝对不会有人主动登门来催收,更别说什么相应的惩罚了。
即使日后税务部门真的登门来询问他此事,他也可大以打装傻充愣,以不知道相关规定或者不懂得相关法律为由来搪塞。
甚至退一万步讲,即便真有人盯上他,故意为难他也不要紧。
毕竟他在海外拥有多家企业,只要把利润都挂在那些企业的名目下,本身就能通过合法的财务方式,来达到合法避税的目的,照样不用交税。
只是话又说回来了,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一样的,思想境界和能力都有不同。
对别人来说,能靠钻这个空子不缴税或许是求之不得的大好事。
但对宁卫民而言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其中的原因很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