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把U盘收进包里,下了楼。
明日那儿有点突发状况,公司里的事,他的办公电脑还在明月山庄。
而明月这边还有事没干完,明日把她放到家里的别墅,人就匆匆赶回明月山庄了。
张叔还在休假中,明月拨通了李洺的电话。
电话没响多久以后被接起,她公事公办地把凌云交给她的任务跟李洺说了一声,李洺连声说好,表示自己马上来取。
明月把家里地址给了他,没多久他人就来了。
李洺开着辆五菱宏光,外貌和她想象中的形象大相径庭。
记得书里对李洺的描述是,性格沉稳,办事踏实,交给他的事情,他总会最快最好完成,是个凌云最有力的左膀右臂。
而明月现在看见的李洺,身上裹着件军大衣,胡子拉碴,头顶一顶毛茸茸的雷锋帽,最让人觉得离谱的是,他脚上踩着双人字拖,两脚冻得通红,袜子也不穿一双,妥妥一个怪大叔。
记得李洺也就比他们大三四岁吧?
这不修边幅的模样,像大了三四十岁。
“李洺?”她不确定地喊了一声。
“哎,我是!”李洺乐呵呵地应了。
明月从包里拿出U盘,递给他,“这是凌云给你的。”
李洺接过U盘,随意往口袋里一塞,吐槽道,“小老板也够过分的,大过年还压榨员工。”
看样子李洺兜兜转转,还是到了凌云手底下干事。
明月笑了笑,“朝他要加班费。”
“要,必须要!”李洺赞同地说。
“你认识李姝吗?”明月试探问道。
李洺挑了挑眉,“你认识我妹妹?”
明月心里了然,看来她当初的猜测没错。
而书里的李洺会变成书中描写那样,也是因为李姝出了事。
“我们是好朋友。”明月道。
李洺的笑容扩大,露出两排大白牙,“没想到呀,我妹还能跟大小姐当上朋友。她挺小心眼的,脾性也容易得罪人,能跟她交朋友,看来你脾气不错。”
明月谦虚地笑了笑。
两人又闲扯了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