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警车内疑似‘追击’行为。。。。。。”
情绪与主观意识和行为,简直就是互为捆绑关系。
这么说吧。
哪怕是警方调查办案,也是通过凶手施加在死者身上的伤痕,判断对方是否‘故意’。
若是故意,又是带着什么情绪。
假如为愤怒,进而调查死者人际交往中,能让对方产生愤怒情绪的熟人!
所以,从结果反推。。。。。。
“综上所述,被告人王强案发期间主观明确带有‘故意’性质!”
胡广言辞锋利,直插要害。
“荒谬!”
徐德双手大力拍打桌子,‘砰砰’的声音在众人耳中响起,发泄自己的不满。
他抬头,一张满是怒意的脸丝毫不退让迎上两名检察官的视线。
“公诉方,我要强调的是。。。。。。”
“东国《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的法例没有‘退避义务’。”
“没有任何一条法例规定,王强必须后退!”
法例没有规定你必须得逃跑躲避。
一个人持刀向你袭来,你合理反击,更不会有人指责你不该反击应当逃跑。
“但却会影响法例的判定!”
胡广也是直接回了过去,双方隔着近十米的距离,将言语化作利剑,在法庭的上空彼此激烈拼杀。
“‘防卫过当’存在硬性条件,也就是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其中,必要性的判定中,‘若当事人极易逃跑、无危险’,却依旧选择原地缠斗并下重手,则超出必要。”
“被告人王强,明确符合上述!”
一番话完整说完。
整个第一法庭陷入一片诡异的安静。
现场分明存有近五百人,但。。。此时静的却能听清彼此的呼吸声,别说大声交谈了,哪怕是一丝丝的低语、呢喃都没有。
众人眼神呆滞的看着审判区。
脸上全然一副‘我是谁,我在哪’的表情。
至于为什么。。。。。。
只能说,公诉方与辩护律师的交锋。。。这一切竟只在短短五分钟内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