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律师,现在再回看刑法里客观构成拐骗罪的定义,您还觉得。。。我违法吗?”
此话一出。
林月顿时愣了,她大脑此时开始不断运转,陷入头脑风暴。
客观的犯罪定义是:使孩子脱离家庭监护人,而原告却不是监护人。
最关键的是。。。。。。
“林律师,你别忘了,抚养权一案是打完了的。”
“王梅胜诉!”
徐德忽的低眸,他身体前倾,看着对方沉声道:
“换句话说。。。。。。”
“李有财既没有抚养权利,更不是监护之人。”
“在法例上,对方将孩子据为己有本身便是违法行为!”
骤然间。
这番话在林月脑海炸开,她瞳孔微缩。
对方说的好像。。。确实。。。似乎。。。是对的!
既没抚养权,也没监护权,在法律眼中,李有才对于孩子就是个外人。
而现在,一个‘外人’,却将孩子强行留在身边。。。这只是想想就觉得不对。
良久。
她才回过神来,犹豫的开口回道:
“可。。。可前面还有个‘脱离家庭’,李有财血缘上的近亲属身份是实打实的。。。。。。”
纵使对方没权利,但法律很难不考虑血缘这层关系。
徐德立马回道:
“首先,我带走孩子无主观恶意。”
“其次,李有财的家是家,难道我委托人王梅的家,就不算孩子的家!?”
说着。
徐德眼睛一瞪,他看着畏畏缩缩的林月,脸上满是恨铁不成钢,摇着头叹气道:
“我只是将孩子,从一个没有抚养权,也不是监护人的‘住所’。。。。。。”
“带到另一个,有抚养权,有监护权的家里。”
“从法例上,我没让他脱离家庭!”
这一刻。
林月愣在原地,脑海中所有的反驳话语如奶油般化开。
常识告诉她违法了,但专业领域的知识告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