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姑苏夜·地砖
理发店刚出了这么大的事情,在这附近肯定是找不到工作了。
杠头去建筑工地找工作了,他这个人力气不大,也没有什么手艺,拿着姜芬芳分配给他的路费和馒头走的时候,满脸悲壮,觉得自己是个养家糊口的壮士。
阿柚买了一些玻璃丝花绳,准备编成手链,去景区卖,那里人流量大,她先去探探路,第二天换姜芬芳去。
姜芬芳将屋里收拾了,把能卖掉的东西打了个包——谁也不知道王冽什么时候回来,实在不行,她决定把这些东西拖到旧货市场卖掉,抵工钱。
她一向是个聪明且冷静的姑娘,利益面前,没那么多黏黏糊糊的感情。
干完活之后,她去了那条暗巷。
——警方应该现在还不知道,这里才是案发现场。她也许可以先于他们找出一点线索。
这是一条很昏暗的小路,要去网吧,一共要拐三次弯,她是在拐第二次的时候,跟野猪较量的,这一段路实际上是死路,只是侧面是一个民宅。
民宅早已经荒废,大门已经不知所踪,所谓近路,就是从这个民宅穿过去。
杠头拖着野猪,正是走进了这家民宅。
这里距离网吧直线距离不过二十米,已经能隐隐约约听到那边的丧乐声。
姜芬芳突然想起,那天晚上,她觉得身后有人跟着,大概就是在这一段。
如果不是幻觉呢?
说不定那时候凶手,已经藏在这里,等着野猪到来。
姜芬芳环顾四周,房子里荒草丛生,最高的已经有一人多高,草丛里还零星散落了着烟头,隐隐有股尿骚味,苍蝇乱飞。
这里常有人路过的人随地大小便。
姜芬芳转了一圈,直觉告诉她,凶手应该不是藏在这里的,至少不全是。
这里的外墙早已经残破,门也关不上了,对于一个正常身高的成年人而言,这里一览无余。
姜芬芳自己就差点成为凶手,她在发狂的状态下,脑子里也曾经闪过一个念头,这条路少有人走,不代表一定没人走过,她在路上一点点卸掉野猪的骨头,会不会被人撞见?
更何况,那个凶手没有经过什么训练,是直接拿刀来分尸!
这个过程,如果是在院子里进行,他怎么能确定,没有夜归的人经过呢?
姜芬芳踮起脚,看向这间民宅的隔壁,只隔了一堵墙。
那边也是一座荒废的房子,门开在另外一个方向。
大概主人搬走的时间晚一些,门和墙体大体上都是好的,墙头有一层防盗的铁篱笆,早已经锈迹斑斑。
凶手是不可能拖着野猪的尸体,爬墙去对面的。
但是姜芬芳盯着那个院子看了一会,她还是决定进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