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你想到快要发疯的程度。
你问我手臂的那道拇指大的疤是怎么来的,我总是轻描淡写说忘记了。
我没敢告诉你真相。
那里原先的确有一个疤,但只是一粒黄豆般大小。
那是小的时候你把水痘传染给我,后来留下来的一道疤。
它时刻提醒我,我和你曾经两小无猜。
我想你想到快要发疯。
我动过把你抢到我身边,强取豪夺占有你的念头。
可当我的脑海中浮现出你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喊我二哥的画面。
我直接拿了一把刀。
将那颗水痘的疤痕剜了。
没了伤疤,没有留下我们之间的印记,那么我很快就不会那么想你了。
时间长了,我就不会再想你了。
可是我忘了。
有些疤痕在肉体。
有些疤痕却在心上。
我可以剜掉肉体的疤痕,却不能剜掉心脏的,因为那样我就会死。
以至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我会爱你直至死亡。
因为刀具没有消毒,我的伤口感染了,疤痕从绿豆大小变成现如今。
因此,我发了三天三夜的高烧。
烧得最糊涂的时候,我梦到当初被你传染了水痘,你半夜偷偷溜进我房间里看我的那一幕。
小小的你站在床边,圆溜溜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战战兢兢小声叫我。
我恍恍惚惚睁开眼睛。
你就像落入凡间的精灵,猝不及防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我从未想过真正对你心动的时刻。
因为时刻太多。
你永远不知道你对于我有多大的致命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