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上班。”
乔川南猛地睁开眼。
“我要去上班!”
怕他没有听清,叶知晴又重复了一句。
乔川南:“……”
差点忘了,他前天是从国营饭店接的她。
“你好好睡吧,”趁着他愣神的功夫,叶知晴下了床,“对了,中午我不回来,你记得喂来福。”
来福就是那只土黄土黄的狗。
乔川南:“……”
他眼睁睁看着叶知晴洗漱好,又去隔壁房间换好衣服,坐在镜子前涂雪花膏,脖子手也没放过,全抹了一层,这才容光焕发地出门了。
期间,叶知晴连个多余的眼神也没给他。
乔川南:“……”
*
经过昨日一天,与药膏的威力,叶知晴脖子上的痕迹淡了七七八八。若不然,她可没脸出来见人。
虽说她一向自诩自己脸皮厚,但也是要脸的。
她进来时,张桂花早就在了。
一见她就贼眉鼠眼地笑了,还冲她使了个眼色,“丈夫回家的女同志果然不一样,瞧瞧这气色……啧啧,妹夫也太劳累了。”
叶知晴:“……”
不是,张桂花一个还没结婚的女同志,说起话来咋就这么不注意影响。
“嗷——”
突然得传来的哭嚎声,吓得张桂花手里的瓜子也掉了。不止是她,哪怕一旁的叶知晴也同样被吓得不轻。
“姓林的!”
张桂花本就不是脾气多好的人,一拍桌子就骂,“一大早你找死。”
林超美伤心欲绝,捂着脸就跑了。
张桂花:“……”
“神经病,”又朝着叶知晴来了一句,“甭搭理他!”
“这个……你说我要不要去开解他?”
林超美是个不错的人,热情善良。最大的毛病就是看脸,要不然也不会一直想找叶知晴处对象。但好歹共事了这么久,她也不忍心看他这样。
“嗐,”张桂花摆了摆手,撇撇嘴,“你不搭理他,反倒冷静了。”
叶知晴好奇地看了眼张桂花,“你好像很了解他?”
“谁了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