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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八章 年轻人不婚不育成为了社会普遍流行现象(第2页)

所以玄菲是被强行要求结婚的,玄凌记得很清楚,玄菲那天的眼睛都哭得肿了,但是父命难为。

炫铃只以为找了一个有钱人,因为贺子溪在恋爱期间一直出手大方,像极了家财万贯的大款。

即便是如此,铭昭也放了话了,若是早结婚彩礼必须两万,不然就得结到玄祯的后面,因为妹妹都是帮衬哥哥的,哥哥结婚那是一大笔开销。

即便妹妹少要彩礼,嫂子也不会因为这个额原因,会问哥哥少要一分钱。

所以炫铃若是晚嫁,还能给家里多交几年工资,若是早嫁人,那就得多要彩礼,扶持哥哥。

炫铃其实很不赞同爸爸这个观点,又不是卖女儿,干嘛就要问人家要那么多呢?

再者说每个人婚后过的都是自己的日子,干嘛要贺子溪去买单?

铭昭的话是这样说的,养闺女就是为了扶持儿子的,若是家里多样几个女孩的话,那么儿子结婚那就肯定不成问题了。

其实这个现象不是炫铃那个时期才有的,即便是到了现在,家里养女儿的,基本上要的彩礼也都是为了小儿子结婚用。

所以这个事情不是能不能想得通的问题,那是必须照做的问题。

但是炫铃是一个天生的反骨,因为她按个时候的行情就是一万五,所以她根本没打算问贺子溪多要。

但是她也把爸爸的意思说了,那个时候贺子溪足够爱玄凌,所以贺子溪当时的话是这样的:“两万我也娶!谁让我喜欢你呢!”

话虽这样说,但是炫铃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所以她就问贺子溪要了一万五,爸爸那里她自己过去交代。

其实结婚的时候贺子溪已经没有什么钱了,因为恋爱期间的大手大脚,再加上最后没有了工作,所以那个时候他是没有什么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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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结婚时候,炫铃也看出了贺子溪的拮据,但是爸妈肯定是要玄凌带上金首饰的,毕竟玄菲的结婚就是一个例子,玄菲因为这件事记恨了很多年。

炫铃为了减少贺子溪的负担,她这样跟贺子溪说的:“不然买个假的吧!只要能蒙混过关就行!”

那天他们去了首饰行,她选了一款假的钻戒,花了二十块钱,贺子溪觉得对不起玄凌,所以硬是将她扯到了金店,花了三百块买了一个很小的金戒指。

至于房子的问题,贺子溪是这样说的:“我哥哥都有房子,他们结婚的时候父母也都给了钱的,所以这个房子就是他们以后结婚的房子,我们结婚之后,我爸妈就回老家农村了。”

贺子溪还强调:“其实父亲之前是立过字据的,白纸黑字写的很明白,这个房子将来就是我的,但是那张纸最后给弄丢了。”

玄凌很通情达理,觉得新房子旧房子没什么区别,只要能住人就成,于是就草率的跟贺子溪结婚了。

没想到结婚之后,事情就不是这样了,他父母压根就没有打算回去,直到现在都不回老家农村。

而且这个房子老人从来不提这是他们的婚房,而是说他们住着的是老人的房子。

那么问题来了,只要她跟贺子溪有矛盾的时候,老人就拿房子说事,这是我们的房子,你能待就待,不能待就搬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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