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讨厌的人,也是最讨人喜欢的人。
他偏执、阴沉、自说自话,他善良、勇敢、灵魂闪闪发亮。
他马上就要成为我的丈夫,我将是他的妻子。
阿尔弗雷德的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庄严肃穆。
“韦恩先生,你愿意娶你面前这位美丽的女子为妻吗?”
“与她生活在一起,和她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安慰她,保护她,爱惜她,视她如珍宝,无论她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待她到永远吗?”*
我捏住自己的手指,他的答复比我想得还要快和稳定,“我愿意。”
阿尔弗雷德微微颔首,转向我,“克兰小姐,你愿意嫁给你面前这位英俊的男士吗?”
“与他生活在一起,和他结为人生伴侣,无论何时都陪伴他、相信他、支持他、依靠他,无论他疾病还是健康、富裕还是贫穷,都能始终如一地和他走到人生尽头吗?”*
此刻有人在回答,那应该是我,因为在场找不到第二个新娘,“我愿意。”
早就等在台下的杰森和提姆穿着一模一样的小西装跑上来,给我们送上戒指。
我还没看过自己的结婚戒指,给布鲁斯戴上戒指时差点套错手指。
“结婚戒指要戴在无名指上。”布鲁斯托起我的手,把戒指推上指根。
简简单单一个小银圈,套牢了我们的下半辈子。
我们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接吻,我担忧许久的事情果然发生了——我的口红蹭到他的嘴唇上。
他连擦都懒得擦,把我提起来轻轻松松转了一圈,五六斤的裙摆在他手里轻得像一缕烟。
我听见人群中传来一声兴奋的大吼,“Igotthis!”
布鲁斯把我轻飘飘地放下来,抓着我的手,“我学了一段时间的舞。”
我非常茫然,“啊?”
他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容,让我想一口咬在他的下巴上。
“婚礼后有海边party,新人要跳开场舞。”
他眉飞色舞地得瑟道,“希望你不要踩到我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