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江澹咧嘴一笑,他拿起鼓槌,“3、2、1,走!”
密集的鼓点是那样浓墨重彩,就连地面都能感受到震动。
他们的音乐是不同于林冕上次看到的。
林佳奈的乐队,是轻松的、轻快的,让人享受的,也是惬意的。
可江澹的乐队,是嘶哑的、是怒吼的,也是沉重的,像是内心的呐喊。
台上的江澹也变了个样,手上的青筋在昏暗的灯光下也能看清,他的声音听起来仿佛是用尽力气唱出来的,仿佛下一刻就会筋疲力尽。
这样力竭声嘶的江澹,看起来是享受音乐的,也是有些癫狂的。
下一刻变故发生了。
吉他手进错拍了,在场的人都能听出来。
“咚”
甩出的鼓槌狠狠砸在吉他手的脑袋上,一下就见血了,可见用劲之狠。
所有人都被吓到,一时无声。
但看乐队其他人的反应,大家又像是司空见惯,一个出来劝的人都没有,只能听见江澹说话的声音。
这个乐队,除了江澹,其他人都是成年人,可所有人都在怕着他。
吉他手在被骂了以后也不反驳辩解,而是拿出包里的纸止血。
在那以后,林冕看着他们一次次重新弹奏,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直面江澹的怒气。他骂人的时候,是不带脏字的,而是各种阴阳怪气,配合着他那温和的语调,更叫人不寒而栗。
尤其是他打人的,整个乐队就没人没被他打过。
偏偏他又确实没有犯错,偏偏所有人都没有反抗他。
好不容易,这一首歌终于演奏完了,江澹慢条斯理放下鼓槌,拿出手帕擦手,他的手上沾上了鼓槌上的血。
“让你们见笑了。”
他笑得那样温柔,却叫人恐惧。
回去路上,只有林冕和钟玉琪,江澹说他要留下来处理点私事。
在车上,安静了好一会儿,林冕没忍住问出来:“他们为什么都这么听他的话啊?被打也不会说什么。”
夜色下,林冕看不清钟玉琪的神色。
“这些人都是江澹开工资的,他养着所有人,而所有人也都是在陪他玩。想在北城生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况且,江澹今天是留手了的,他是学拳击的,曾经被征召过,但他家里怎么可能愿意他去。”
“他以前不是这样的,我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变的,我再看见他时,就是他开始玩乐队的时候了,我把这些都归结在了玩乐队上。所以我希望你不要去玩乐队,我怕你会变……我曾经最佩服的就是江澹,而现在我最佩服的是你啊,林冕。我不想你也变成江澹那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