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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恩情(第1页)

生在皇家,有很多事情,比起寻常人家,都是必然早慧的。

这位姜世子,今年也就十六七岁,如果是普通人家的孩子,这会儿可能还不晓事,但他虽然顽劣,却已经懂了很多事情。

比如说,陈清加入仪鸾司这件事情,他虽然嘴上说已经跟那位千户说好了,但实际上谁都清楚,只要他没办法长期住在应天,他谈好的事情,就都是不作数的。

因此,他实际上也只是给陈清当个中间人,介绍二人认识认识,至于这个事情能不能成,其实最终还是看陈清有没有本事,给出让那位千户满意的条件。

当然了,也不是所有皇家子弟,都能有这位周王世子这种认知,归根结底,这小胖子,还是聪明的。

陈清听了他的话,只是略一思索,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目光流转,然后笑着说道:“多谢世子好意。”

“往后几个月,我给世子供应侠记,也不要世子五五分账,只要世子给我的书坊出个本钱就行。”

小胖子回头看了看陈清,咧嘴笑道:“你小子还真是懂事。”

“不过算啦。”

他摆了摆手:“我要是应了,倒显得我仗势欺你,我到德清来,说到底是想看你的书稿,也不是为了挣钱来的。”

陈清正色道:“小王爷待人真诚,而且这东西我们自己去应天卖,也未必真能赚多少钱,就当送给世子了。”

此时,一本寻常小说,如果是长篇,装订精良一些的,售价约莫在二两银子以下,如果是收藏版带图的,可能还要更贵一些。

像侠记这种,拆开来卖的,哪怕算上新题材新故事的加成,正常一份能卖个二钱银子,就算是了不起了。

但是侠记在德清这里发售,如果应天那里也能同步发售,一下子就提前了不少,再加上这位周王世子的影响力,说不定就能卖个好价钱。

只不过,这个时代的识字人口毕竟不多,便是在应天这种大城市,短时间内能卖出去个一两千份,也就是顶天了。

估摸着,也就是收入千八百两银钱。

这些钱,再销去成本,差不多也就是能给这位周王世子零花。

与其明算账,还不如做个人情,送给这位姜姓王子。

毕竟,这个时代有些人想要送人情还找不到门路,这种时候也就没有必要再细算账了。

小胖子扭头看了看陈清,笑着说道:“陈清你这性子,适合去京城厮混,等年底我带你去了京城,你说不定就是如鱼得水了。”

见小胖子默认了这件事,陈清只是笑了笑,没有接话,二人很快来到了院子门口,门口的十来个锦衣卫,见到二人走出来之后,都齐刷刷对着这位周王世子抱拳行礼。

“世子!”

小胖子摆了摆手,他拉着陈清,来到了为首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面前,给陈清介绍道:“这是沈隆沈千户。”

这位沈千户,穿着一身寻常以上,一点看不出“锦衣”,他面呈古铜色,生得高大壮实,但已经有了小肚子,不过正因为这种身材,站在原地,倒显得颇有几分威严。

陈清拱手行礼:“见过沈千户。”

小胖子又指着陈清,给介绍道:“沈千户,这位就是陈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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