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时此时对穿的这个角色还知之甚少,闻言愣了愣。
原来是因为欠了赌债啊。
沈恒川见他不答话,以为他怂了,继续以上位者的姿态输出。
“如果不是我帮你压下这件事,你早就被赌场那些人抓去夜总会了。”说完意味深长地往他脸上扫了一眼,“正好,那个夜总会缺个头牌。”
沈初时被这一眼看得心理不适,别开了脸。
头牌?这是一个现代社会守法公民会说出的词吗?
而且他是什么天选打工圣体吗?在职场卷生卷死还不够,连在夜总会都要当头牌。
沈恒川却变本加厉:“何况我们沈家好吃好喝地养了你这么多年,你总要作出点回报吧。既然你这么不想去贺氏上班,也不愿去夜总会,我这里倒是有一个能轻松解决问题的办法,去跟顾氏联姻,顾家二少可是一直很喜欢你。”
沈初时:……
小说中,顾家和沈家狼狈为奸,都说物以类聚,这顾家八成也不是好人家。
他母胎单身二十八年,恋爱都没有谈过,怎么能说娶就娶,况且这种直接跳过爱情的联姻,一开始就是坟墓,在上坟和上班、头牌和牛马间,他果断选着了自己最熟悉的职场。
至于沈恒川……
对付这种法外狂徒,他还是有一丢丢经验的。
他之前在投行上班,离职前已升任vp,大大小小经手过几百个项目,对大部分行业了如指掌,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其中不乏像沈恒川这种自以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狂傲之人。
只是不知道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跟原世界一不一样。
他琢磨起怎么解决角色设定留下的烂摊子,摆脱沈恒川的控制回避剧情。
一路上,他心不在焉,对沈恒川布置的任务听一半漏一半。
到达目的地后,沈恒川又着重交代道:“多盯着点跟a市项目公司有关的情况,记住了吗?”
沈初时耐着性子回复:“记住了。”
沈恒川这才让他下车。
他来到高大的贺氏总部大楼前,透过一尘不染的玻璃墙看到一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这张脸和他穿越前的脸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更加年轻稚嫩,似曾相识的模样让他有种穿越了的错觉,不过不是穿书,而是穿回到了自己刚踏入社会的时候——青涩、懵懂,看起来十分好拿捏。
那时的他,也曾向往着能在这样高大的写字楼里上班,可现在……
祛魅了,耗材不会因为办公场所的变化而生出不同的性质。
他将目光完全收回。
此时正是踩点打卡的高峰期,陆续有人从他身边经过进入大楼,各种班言班语灌入他的耳中——
“好的,好的,我一到公司马上给您发邮件。”
“什么?app格式不对?我熬夜做的,你现在告诉我格式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