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明珠在人生的前二十多年里,也都顺利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他的房间里堆了一大堆被他丢在角落里生了灰的昂贵珠宝、名牌手表。
可在二十三岁这年,明珠见到了父亲极其喜爱、常常夸在口中的得意门生,柳知节那张英俊的脸完美契合明珠的每个审美点,瞬间就让明珠产生了种得到他的迫切欲望。
这是个与明珠完全不同的人。
明珠他的智商在二代里不算高也不算低。他娇气又不爱努力,在艺术上勉强有点天赋。因此,他被父母打包去俄罗斯学了油画。再这么一包装,一镀金,摇身一变,明珠学成归来,就变成了个带着艺术家专属黑色贝雷帽的矜贵小天鹅。
柳知节则不同,他出身在某个明珠都不知道的破落山沟沟,智商高的吓人,轻轻松松就考上国内医学名校,又拿着最高额的奖学金顺利从国外交换留学回来,现在恰恰好是明珠父亲手下最年轻、也最有前途的博士。
明珠虽然不是学医的,但他按照习惯,都喊父亲的学生为师兄、师姐。所以,他喊柳知节也喊师兄。
他喜欢他的师兄,毫无疑问。
喜欢到要死,喜欢地心里都要流酸水了。
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像喜欢漂亮珠宝一样很喜欢!
可眼高于顶的明珠头一回这么喜欢一个人。
就栽了无数个跟头。
明珠没法服气。
他必须、肯定以及一定要得到柳知节才行。
而且他那可恶至极的坏师兄才没有摔成梦中那副惨样,他只是小腿骨折而已。
可就这么点小事,一贯惯着明珠的母亲却用一副谴责的目光看着他,明珠那位严肃死板的主任爹更是放了话,不仅硬要他低三下四地道歉,还明令禁止他以后再也不准接近柳知节。
凭什么,他那么喜欢柳知节。
而且他分明是不小心的。
明珠愤愤地喘着气,挂在他脖颈上某果的最新款头戴耳机机罩上的皮被他扣了个稀巴烂,它嘎吱嘎吱地,惨兮兮地向它的大魔王主人求饶。
一想到能让柳知节匍匐而下,说他爱自己,就令明珠心跳如鼓,开心到能原地蹦三蹦。
心情好了点的明珠终于停止了他破坏耳机的行为,紧接着他又从桌前的背包里抽出了张薄如蝉翼、宛如会呼吸般、却不知道属于哪种动物的柔软皮质卷轴。
这是明珠在强制道歉,又被父母拘在家里死死看管,闲的发慌、压根坐不住的他在胡乱鼓捣他家别墅地下室那个嘎吱乱叫的箱子时在最底层发现的古怪东西。
刚刚碰上它的瞬间,那触感就像是碰到了张冰冷的蛇皮,吓得明珠大叫着火速将它丢了数十米远。
咚咚,咚咚。
那到底是什么,是什么,是什么?
因为过度好奇,明珠还是忍着恐惧将它捡了回来又打了开来,里头密密麻麻地印着用某种翠绿色的腥臭汁液写的瞎七八糟的狗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