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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0(第16页)

明珠扭过头又看向怪物,怪物那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从那皮囊的后背钻出了一根又长又粗的触手,那根触手正挥舞着身躯对着他家珍珍姐嘶嘶乱叫,他后知后觉地也也意识到他家怪物对珍珍姐也好像有点敌意。

但他家怪物真的很好,他家珍珍姐也很好。

明珠不愿意看到自己都喜欢的两个人这样子。

“珍珍姐,你今天要不要留下来吃饭哦。祂做饭也特别好吃。”明珠坐直了身体,悄悄地挡在了触手和珍珍姐之间,用他那葡萄大的大眼睛看着他家珍珍姐小声又认真地说道。

第30章明珍的到访3

“吃饭?”明珍抬手看了看腕表,思索了一会,温柔地看着明珠,习惯性地哄道,“下次有空再吃吧,小珠?姐今晚还要回去写论文呢。”

明珍是典型的J人。从小到大,小到衣服穿什么,吃早午餐的时间,大到升学考试、选专业和当了医生后选什么科室,她都要计划地非常清楚,因此至今她罗列的计划本已经有整整一墙那么高的一大摞。

正如今天下午两点半整要拜访明珠这件事也被整整齐齐、清清楚楚地记在了她的计划本里。而紧跟在拜访明珠后头的就是回家整理文献写论文。

“很快的!珍珍姐。祂做饭真的非常好吃。”明珠挪啊挪,把自己凑到了明珍耳侧,用手做卷筒状,仰着头超级小声道,“而且我是真的真的很想介绍祂给你认识。”

明珠眨巴眨巴眼睛,两颗琥珀色的玻璃珠子像两粒甜滋滋的蜜糖,热忱又真挚地闪着璀璨的光芒。

“再说了珍珍姐你写论文那么辛苦,平常工作也很辛苦,不吃饱点吃胖点怎么行!你吃完就可以回去写论文啦!而且我保证吃完饭你的工作效率一定会非常高的!”

明珍这个人是软硬都不吃,当了儿科医生之后更是又提升了一个境界,不管是软萌乖巧的团子还是哭地震天响起的熊孩子,明珍都能够笑着把他们驯地服服帖帖的,该打针的打针,该吃药的吃药。因此明珍虽然长了张随他们家糟老头子的冷脸,还穿着孩子们最怕的白大褂,架着不近人情的眼镜,但他们科室的小孩没有一个不喜欢明珍的。每次医院里那些小崽子们看见明珍,都好了伤疤忘了痛似的屁颠屁颠地看着她。

但此时此刻发现明珍自己还是受不了明珠跟她撒娇。仔细想想可能是小时候明珠太经常眨着他那大眼睛和她撒娇,导致她养成了心软的习惯。

而且明珠这从小就嘴挑的家伙好像确实吃胖了一点。

明珍想起小小的明珠刚从外婆家回来的时候,虽然团子明珠又软又萌,但他的嘴被疼他的外婆养地可挑,经常这不吃那不吃,这里水煮西兰花嫌太硬,那里上好的新鲜牛肉嫌太油太腥,至于有膻味的羊肉就更夸张了,那是一点也闻不了,一闻到他那整张小脸就皱巴巴的,那一头比他头还圆蓬的卷发也跟着轻轻地颤。那时候家里的阿姨陆陆续续给他换了好几次,磨了好久才还好不容易磨出一个和他比较契合的阿姨,后面她还跟着明珠一起搬出来,专门给明珠做饭吃。

明珠此生唯一爱吃的只有甜品,包括蛋糕、糖果、巧克力、奶茶等等,于是爱吃糖的小明珠很不幸地蛀了牙。被牙医的电钻钻过之后,大大的眼睛里都是泪花。就这样了,回了家之后他还是要悄悄地迈着萝卜小腿拽住厨师婆婆的围裙衣角,像一只讨要小鱼干的笨蛋小猫,抽抽噎噎地说自己要吃最喜欢吃的抹茶蛋糕。

那时候在餐桌上,也只有糟老头子能够治一治胡闹的明珠,至于其他人,那当然早就都被明珠打败了。

吃饭时间悄悄讨要抹茶蛋糕的小明珠被那时候还年轻的糟老头子拎起了后颈,没收了自家妈咪刚从法兰西带来一整盒漂亮又香甜的巧克力,也没收了当时还是大学生的明承被明珠缠地不行,送给他的有小明珠人那么大的整整一大桶漂亮的水晶硬糖,当然还有明珍这里的旺仔牛奶也惨遭毒手,再加上家里司机、厨师婆婆、阿姨、园丁叔叔送给明珠的东西也全都被耳清目明的心胸外科主任从明珠的小窝里收缴地干干净净,无情地一颗也没给明珠留。

糟老头子还总是会冷着他那张天生的冷俊脸,用镜片下那双犀利又严肃的眼睛看着撅着嘴挑食撒娇的明珠,然后大手一伸,不容置疑地把餐桌上那碟西兰花里最大最绿的那朵放进了小明珠的碗里。

明珠那两条小萝卜腿晃啊晃,腰坐地笔直,头上的卷毛翘翘地呆住了,他睁着葡萄似的大眼睛犯难的看着被他可怕的爹地放在自己奶黄色的小猫碗里最讨厌!最可怕!最难吃的西兰花。

明珠犯难地鼓着脸颊,委屈地用小短手举着自己的小猫碗,睁着大眼睛看着他妈他哥他姐。这其中暗含的意思是这西兰花比他明珠的脸还大,他明珠这么小小一个人肚子里可塞不下这么大的西兰花!

但全家人都没收到明珠求助了眼神。

除了坐在主位上的明珠他爹。

年轻的糟老头子一个眼神过去,明珠就塞巴塞巴,迅速把那朵难吃的绿色西兰花塞进了嘴里,塞地像个藏了太多东西的仓鼠。

长大后明珠虽然挑食的情况好了不少,但本质是不会改变的。再加上他有了自己的审美,更是不得了,经常觉得自己脸太胖,腰太粗,哭着嚷着要去减肥。

明珍看着面前明珠那张漂亮的巴掌脸上胖了一点的肥嘟嘟脸颊肉,内心有点好奇,也开始了动摇。

明珍平常工作忙,也是自己一个人住在医院附近的高档小区里,她又有着厨房杀手的天赋技能,所以她几乎都是吃医院的食堂或者点点外卖,自然不怎么会做饭。明珍唯一会的就是西红柿炒鸡蛋和泡方便面而已。所以,能把挑食又娇气的明珠养地肥肥的本身也确实算是种蛮了不起的本事。

“珍珍姐!珍珍姐!求求你啦!求求你啦!全世界最漂亮最智慧最聪明的珍珍姐!和我一起吃饭吧!”明珠歪歪扭扭地跪在沙发上,他看出了明珍的动摇,很习惯地歪着头挽着明珍亲昵撒着娇,他那刚刚蹭过怪物粗壮臂膀的漂亮卷发此时此刻正亲昵地蹭着另一个人,那热情劲比蹭怪物的时候要高昂上不少。

正在用触手给客厅里那块经常被小蝉躺在上头舔毛打滚地超大波斯羊毛地毯做深度的除毛清洁的怪物被明珠甜美又短促的声音馋到,涎水咕咚咕咚地从细长的喉管处往下流,被明珠“不小心”挡在身后原本龇牙咧嘴很生气的触手也呆呆地嗡嗡乱叫,绕着明珠背脊上的蝴蝶骨莽撞地转圈圈,在马上撞到明珠背脊的一瞬之后,又笨重地停了下来。

会不会做饭,好像确实是一项很重要的考核标准。明珍犹豫了一会,最终还是在明珠的强力攻势下点了点头。

明珠说完,扭头就兴奋地打算演戏和装作保洁小哥的怪物打商量,但没想到正正好和被他挡在身后的那又往他背后冲的那又肥又粗的触手撞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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