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格独树一帜。
特别是前奏鼓点。
太特别了。
找不到第二家。
“BillieJeanisnotmylover(比利简不是我的情人)
Shesjustagirl,Whoclaimsthatiamtheone(她只是个女孩那坚称我脱不了关系的女孩儿)
……”
简约的风格直唱入了听者的心里。
“好好听。”
“我的天,这是音乐吗?这是艺术。”
“一曲入魂。”
“卧槽我的DNA疯狂躁动。”
“救命!太好听了!太帅了!!不行!救护车!!爷要救护车。”
“那个响指真的把我打醉了。”
“直接喜欢到晕倒。”
“帅入灵魂。”
演唱部分超神就不说了。
关键是。
在这首歌结束的时候,许放“抛弃”了麦克风。
摘下了黑檐帽。
开始了MJ的“招牌舞”。
当他再次将黑檐帽扣在扣上,
舞台的灯光再次全部熄灭。
只剩下那一束白色的聚光灯。
舞台!
世界!
再次变成了单调的颇有视觉冲击力的黑白!
仿佛!
一瞬间周遭世界所有事物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