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学祈心里叫屈,将胳膊往前伸了伸,“你要凑近看,放在眼睛前面才看得到,它是红色的小点点,隐藏在皮肤里。”
不管多大的点点,林遇东都不会往前凑,保持风度微微一笑:“这种情况应该去医院。”
宫学祈撂下袖子,翕动鼻子说:“家常便饭的小毛病,要死了才会去医院。”
语毕,他轻轻咳嗽两声,顿感口干舌燥。
林遇东体贴地将桌上的水杯挪到他跟前。
他拿起来,咬住吸管喝两口,没发出一丁点动静。
从一些细节就能看出,宫学祈是个优雅又体面的人,那种举止自然的神态不是装出来的。
林遇东不动声色地别开视线,盯着自己的拇指沉思起来。
他在想,二十年前他在平地区为了填饱肚子奔波时,宫学祈当时在做什么。
如果他们早些相遇,发展到现在会是什么关系。
敌人?
挚友?
还是。。
都不对,那时候宫学祈还是小孩呢,而林遇东也只是个十几岁的青少年。
“你忘记穿鞋子了,”林遇东的视线刚好掠过宫学祈裸露的双脚,“难怪你一直白着脸,不冷吗?”
宫学祈诚实道:“有点,我的手时不时发抖,想为东哥倒杯酒都不敢。”
质地优良的棉拖鞋就摆在床边,离他们五步远的距离。
林遇东和宫学祈几乎是同步看向那双鞋,然后又回视彼此。
他们看对方的眼神里带有一丝笑意,很值得细细品味。
他会帮他穿鞋吗?
当然不会。
林遇东按响电铃,叫来护工。
“拿双鞋子给宫先生,”他使唤护工就跟使唤自己员工一样,语气平稳且不容置疑,“再拿条毯子,他穿得很薄。”
护工全凭本能地应道:“好的。”
屋子里的温度偏高,外面倒是很凉爽,可惜不能开窗户。
在宫学祈因冷往身上加装备时,林遇东热得开始脱衣服。
他脱掉西服外套,扯松领带,拿起加冰的朗姆酒喝一口。
进屋后,他都没敢动这杯酒,害怕喝完了跟宫学祈发出一样沙哑的嗓音。
“这瓶酒真不错,”林遇东笑着评价,眉宇间浮现几分不羁,“再来十个硬汉,一晚上恐怕也消化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