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尸走肉,这四个字便可以完完全全地概括离开沈墨白之后,我所过的生活。
没什么好说的,我被沈墨白选中,有过一段好日子,然后被无情地抛弃,事实就是这样难堪,我不想承认都不行。
我听从了迟昭涵的建议,收下了那张卡,密码是我的生日,卡里的数额比我想象中还要多一点儿。
真阔绰,全然不像是生意人做的事,这笔买卖,他亏了。
拿着他给我的这笔款子,我做了很多荒唐的事。
我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公寓,买来各种酒当水喝,从天黑喝到天亮,天一亮,我就拉上遮光窗帘睡觉,睡醒了又继续喝。
余生无非也就是这样了吧,天黑等天亮,天亮又等天黑。
这段时间里,我迅速地学会了抽烟,但无论我对着镜子如何练习,姿势都不如迟昭涵那么好看——潜意识里,我当她是敌人,总忍不住暗暗拿自己跟她比较。
真丝睡衣买回来,只穿过一次,就被酒醉后的我剪成了一条一条。
楼下有家花店,我打电话叫他们把店里所有的花都送一束上来,躺在浴缸里撕花瓣玩,凋零的花瓣很快腐烂成泥。
还有一次,我心血来潮,大白天出了一趟门,回来的时候身上居然穿着一件给我妈穿都嫌老气的皮草。
……
我不知道该怎么排遣痛苦,做任何一件事都无法减少我的痛苦。
走在大街上,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他们的脸和背影都透露出喜悦,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流下眼泪。
这个世界上有这么多人,可我季西柠,无人可爱。
我的心是一座空荡荡的死城。
事实上,我整夜整夜地哭过。
我拿刀割过自己。
我在空空荡荡的房子里揪着自己的头发往墙上撞过。
我在半夜对着窗外尖叫过号啕过也无声地呜咽过。
我暴饮暴食后又扣喉。
我在路上看到车开过来的时候直挺挺地站着不动,被人骂得狗血淋头。
我想过死,一遍一遍地计划过,遗书写过好几份,每一份的开头都是:亲爱的沈墨白先生,我要去死了……我做过这么多事情,不遗余力地伤害自己,可到头来,每一天我还是睁开眼睛,确定自己依然活着。
然后,我便走上了另一个极端,既然他不要我了,那么我也不必爱惜自己。
可以成就你的人,也可以轻易地摧毁你。
既然沈墨白要摧毁我,那么,我再助他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