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是他!!
“男朋友被人要联系方式,你不仅不阻止,还在旁边看热闹。”黎洲往前走半步,盯着她,“这对吗?”
“男朋友?”时盈惊讶,差点要以为是她昨晚睡得迷迷糊糊答应了他什么,但仔细想来不至于,她就算喝醉了也不会这样。
黎洲一副面无表情还要套她话的样子,咬死了时盈现在就算不承认也不会反驳,黎洲简直能把她的想法拿得死死的,也就借着这一两句占占她便宜。
黎洲另一只手来捧她的脸,他更靠近她,压着声音说:“我这五年天天记着什么时候当回你的男朋友,还不打算给我这个机会吗?”
他俯身下来,手掌托着她软软的脸颊,手指扫过她脸侧,一下,两下……简单的动作像在调情,在求爱,让人尾椎骨酥麻,心脏也麻,甚至呼吸不自觉快起来。
“时盈,你知道的,我很喜欢你。”
适当的情话能融化掉再坚硬的心,黎洲也开始擅长用上了这样的手段,空气里有闷闷的,香香的味道,是来自他的手指,他的呼吸,表面冷,实际热得人心脏发烫。
再不知道他有多喜欢时盈就是个笨蛋了,偏偏她不笨啦,她都知道。
“我知道知道了。”连用两个知道,生怕他再俯身下来,她说出他好想听到的那几个字。
“男朋友。”时盈嘴唇擦过他唇角,是无意却也很迅速,她嫩红红的嘴唇一张一合——
“是男朋友。”
第44章礼物
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
五年前说出“谈恋爱”几个字,和当下境地如此相似,不过当时是时盈懵懵懂懂的主动,而现在,黎洲执着的要当她男朋友这件事,也算是时盈扳回一城。
她看起来像是被黎洲牵引着走,事实上,她心情也很不错。
当年分手时难过的心境全部颠覆掉了,那时候哭得有多惨现在就有多高兴,她确确实实,很喜欢听到黎洲对她的表白。
被人爱当然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特别这个人是黎洲。
喜欢看他这样冷淡的人动情,也是一种爽快的心情。
时盈眼角的笑意根本压都压不住,她现在特别像吃了几十个焦糖布丁——甜,非常甜。
今天的她逐渐懂了什么是喜欢,也明白了喜欢一个人什么感觉,比起那些心疼啊诱惑什么的,喜欢这件事很纯粹,纯粹到心底会有一股春泉孜孜不倦地往外流淌。
这是时盈对这个感受的形容。
于是黎洲这只手一直没放开。
中午吃饭随便在医院附近找了一家店,好巧不巧,刚到门口,就碰上了叶青序。
他也才下班,过来吃饭。
叶青序看了眼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他笑了下,目光从善如流地挪开,还没说话,时盈已经先开口。
“青序哥,一起吃啊。”时盈招呼人总是很热情,她现在看起来和叶青序关系也很好,毕竟是相亲过,还考虑过成为恋人的关系,就算这个打算后来破灭了,但不妨碍叶青序在时盈这里留下个好印象。
叶青序如果当恋人也会很好,这点时盈真心这么认为,如果不是有黎洲,她大概会选择和他在一起。
只不过黎洲对她而言,和其他任何人都不一样,毕竟她占据了她生命里三分之二的时间,甚至是她有记忆有认知以来的所有时光,用个不恰当的形容,纯元和甄嬛就是会有差距。
不过这样的念头时盈也只会在心里想想。
什么纯元啊什么的,都是不好直接说出来的话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