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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3页)

司黎问她:“怎么了?”

胡珍没说话,目光直直地看向前方,一个小厢货车上下来的秃顶男人。

“其实我早就不是处。女了。大学时候,做过几次。”

司黎默默地转头,手指勾下墨镜,掀起眼皮瞧她两眼,察觉她有话要说。她从兜里掏出一根烟递过去,自己也拿了一根。

“哪个啊?”她抽着烟,语气散漫地问。

胡珍也抽了,两人靠在墙柱根,她伸手给她指,“就那个灰夹克的。大学是我们院篮球队的队长。”

说完,她就等着司黎的嘲笑。

然而,司黎轻巧地弹了下烟灰,脸上没有半点奚落的意思,反而一派平常,认可地点头,“嗯。符合你的村镇审美。”

这他妈还不如嘲笑。

胡珍没好气地瞪她,吧嗒又抽了一口烟,动作有些生疏,但并没有新手的笨拙。

大四有段时间她也是靠烟续命过的。

胡珍最开始叫刘珍,进圈后才改名胡珍。老家在东北的一个贫困县,妈生下她跟别人跑了,爹喝大酒一次冬天晚上醉倒在外面,冻硬了。

她从小跟着捡破烂的爷爷奶奶生活。有一次发高烧,烧糊涂了,爷爷给找了个当地的“会看事的”来。那老婆子神神叨叨说她命中有狐仙,必须得在名字上挂个“胡”字,不然老仙不高兴。

说完还念念有词地烧了张符纸,吐了口吐沫,兑水里给她喝。

其实符纸里包的就是退烧药,胡珍喝下去确实好了。爷爷奶奶就给她改名叫刘胡珍。

幸好有那包药没让她烧坏脑袋。刘胡珍念书用功,一路考到大学。因为小县城,教育资源有限,她就算考第一,能上的大学也就是普通本科。

而进了大学后,天南海北的人一聚,谁披绮绣,谁缊袍敝衣,家庭条件如何,一眼就看出来了。

那时候胡珍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名牌,她就知道上面带对勾的鞋够她俩月生活费有余。她也没时间研究这些,兼职赚生活费,外加课业就已经够她忙了。

胡珍也是天生脑子好使的那一类人,一边打工一边还能拿奖学金,到了大三,成绩刚好够格保研。

但少女心思谁还没有过呢?有空闲时间后,胡珍也去看过两次篮球赛。在一片欢呼声中,就被身高腿长的篮球队队长给迷住了。

后来,那篮球队队长主动找到她,陪她散步,陪她去图书馆自习。

一来二去,胡珍就以为他们算恋爱了。

后续他们一起出去看电影,那渣男装作买错票。两人没回的了宿舍,在学校旁边的小宾馆开房,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关系。

有了一次,男生就说,再几次也没区别。

于是那段时间,胡珍鬼迷了心窍,总在晚上逃寝陪他在宾馆厮混。

现在想想,她还挺后怕,年少无知,学校也不教,连措施都不知道做。幸好没闹出“人命”。

“不过也就一个月,后来他就不找我了。”

“哦。”一根烟抽完,司黎又给她续上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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