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那么快,不等我了?”男人手臂锢得很紧,是不打算放她再走出半步。
江修暮低头亲亲她耳尖,又忍不住在她脸侧蹭了蹭,唤她:“阿黎。”
正常情况下,要是有人敢这么突然从背后“袭击”,司黎下意识地都会先赏他一个“肘击”。可能是提前猜到他会追上来,她竟然没动
连她自己都纳闷,她竟然一点反应都没?
“阿黎走什么?看见我怎么不直接过来?”江修暮把人扳过来,捏捏小脸,俯身笑着问。
司黎端量他几眼,小手一抱,傲娇地回答:“我怕搅了你的好事。”
呵。他人都被她搅得“神智不清”了,还差这点“好事”了?
目光略过,从上到下,江修暮发现他家这妖精下半身倒是好好地穿着长牛仔裤,上面一根细绳挂在脖子上,胸以下就没布料了,就一排流苏装饰,连肚脐都遮不住。
他一边脱西服外套一边说:“你怎么知道是好事?对我这么自信了?”
“这条路背阴,风凉。”他抬手想给她披上衣服。
司黎疑惑地抬头一看,这大太阳高高照着,哪来的阴风啊?
啪,衣服被她扔回给他。
“谁对你自信了?我是对我自己有信心。”司小妖精单手叉腰,用力掐着他的脸趾高气扬道:“我要是过去了,还有你什么事儿啊?”
她这脸可是男女通吃的漂亮。
是一点不夸张。
江修暮心想,她就站在这“训”他的这会儿功夫,路过的就没有不回头的。的确是不分男女。
一想到这民风的开放程度此地不宜久留。
他揽着肩膀,一把将人搂过来,紧紧地贴在一起,并排往停车场走,“不要别的好事。我就要你。”
“阿黎,抱我腰。”
司黎瞪他一眼,不抱。还抱腰?美死他了。
不抱就不抱。他抱。
江小同学手换了个位置,大半个身子都倚过去,幼稚地把头靠她肩膀上,当她的挂件。
这亲昵姿势,谁看都知道肯定是一对啊。
只有司黎被迫拖着他走,才不到一公里的路,到车边都累得要喘了。一米八六的体格,当她挂件,这狗男人小心眼儿起来,真是没有点ABC数啊。
不过,借用一句多年后,胡珍在他们婚礼上大放的“厥词”——你俩一个“招蜂”,一个“引蝶”,凑一被窝里,谁也别说谁。
司黎虽然美得“树大招风”,江小同学明里暗里的桃花却也不比她少。
毕竟他这种端正的东方面孔,第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准是个温良无害的谦谦君子。再加上从小诗书礼易、传统文化的浸润,气质上也是不矜而庄,举手投足间颇有几分不同于西方绅士的中式儒雅风度。
只不过,这人内心和外表实在反差太大。他能一边言笑晏晏地听你谈创业艰辛,一边敲敲鼠标把你毕生心血毁得一文不值。断陷湖似得清澈见底,踏错一步又深不可测。
身边一些朦胧桃花刚露苗头,就被他看出来连根拔了。
仅慧眼识人的司黎早早发现,江修暮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艳。他明明领带打得板正,扣子全都系着,但她就是知道,这男人脱了衣服绝对不会有看上去的这么正人君子!
所以刚在一起的前几年她一直致力于挖掘,在他身上“探骊得珠”,冒大险,得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