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景说。
莘兰的眸光一颤,低念着:“那她应该会挺开心的。”
“那次见面,她并没有那么开心。”
岑景认真道,“甚至感到痛苦和难过。”
岑景很少有感到庆幸的时候。
他在投资风向上的嗅觉敏锐,也经常率先入场,羡煞旁人,说他应该庆幸。
但他从不觉得那是需要格外庆祝的事情。
从小都是优渥的条件和家庭,他这个人自小就比别人聪明也比别人敏锐。
做什么事情都超前。
青春期没有受到过太多挫折的人格,成年后也不需要那么多小确幸的情绪价值。
他的情绪本身就是饱满的。
所以后来在喜莱,好与不好,他都觉得那样,好就收着,不好就受着,总归能逆转。
只有在越清舒的事情上,岑景第一次明白,庆幸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
他第一次庆幸自己的敏锐。
敏锐地感觉她那天去珠洲,是有很重要的并且可能会难过的事情,越清舒刚说要走的时候,岑景的确是没有那个要跟着去的计划的。
但后来某个瞬间,他感觉他要去陪她。
越清舒会需要他。
事实证明,他那天的想法是对的。
岑景说。
“她是心思很敏感,也很在乎别人感受的人,总是下意识地照顾别人的情绪。”
“越清舒很坚强的人,也不喜欢把自己受过的委屈讲给太多人听,她总觉得很多情绪都可以自己消化。”
“她比你预想中在乎你,只是没有那么善于表达。”
所以莘兰才会误会,越清舒其实更喜欢她的父亲,或许有一段时间是的,或许小时候是的。
但后来她的性格变化,她把这些都藏了起来。
“我没有太多要为自己辩驳的话。”
他的确是在朋友的眼皮子底下拐走了人家挚爱的女儿,也的确是有点过分。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才十五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