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遇见路父,迟聿大概会沦为一个小镇无业青年,终日游荡在台球室和彩票站之间。混好点的话,开一间自己的修理铺子,了此一生。
观鸟?
这种烧钱又烧时间的爱好,他可能听都没听过。
那年他十五岁不到,刚逃离姨母家没多久,在外面饿得前胸贴后背。
漂泊几天以来,他第一次动了不轨之心。
只是在火车站偷拿了半个旅客不要的包子,就被人抓了起来。
也许那包子人家还要,他不知道。
在火车站派出所,他只是一味求饶,让他们别把自己关起来,更别把自己送回那豺狼窝。
看着他的警察没有理会他,自顾自拨了个电话。那时的迟聿心都凉透。
半夜十一点,一个男人风尘仆仆地推开留置室大门。
“你叫迟聿,对吗?好几天了,终于找到你了!”男人一见到他,就把他拢入怀中,“别怕,有我在。”
男人穿着光鲜,衣服上还有连名字都叫不上来的饰物,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动作时,身上散出的淡淡熏香夹杂着幽微寒气。
他不自觉瑟缩成一团,连吐气都轻缓而小心,生怕搅扰到什么。
“你妈妈救过我妻子的命,我会好好照顾你的。我叫路楷正,你可以叫我路叔叔。”
迟聿顿时搞清了对方的身份。
这事姨母常挂嘴上,说迟聿的母亲早些年给人捐献过骨髓,要不然也不会是个短命鬼。说不定姨母还以此为借口,对路家百般纠缠。
不然路楷正怎会主动找到迟聿?
但是——
他的母亲真的是因为无私奉献吗?
迟聿不敢说。
他怕把真相说出,自己就会被眼前的男人遗弃,失去庇护。
那晚他裹着路楷正暖和的大衣,乘上了开往a市的车。
城市边缘的高架枢纽灯火通明,车头在某个路口一转,载他驶向背道而驰的人生。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