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要回去。
只有远离,才能让时间冲淡回忆,才能减少一遍遍反刍的频率。
小时候,父母重男轻女,知道他是个男孩子很是开心了一阵子,但越长大,越开始察觉不对。娘娘的小身板伴着有尾调的小嗓音,怎么掰都掰不到刻板印象中的“臭小子”形象,打也打过,骂也骂过,喝过中药也嚼过符咒,好不容易说服自己有些男孩就是天性比别人柔弱,翻出床下藏着的裸男杂志给了他们重重一击。
于是离婚,各奔东西,充其量每月给他打一点生活费,当作生他养他的证明,幸好那时他已经快成年,压岁钱也有一点小存款。没承想考上大学,推开宿舍。
欣喜地发现他的原生家庭可排正数第二。
虽比上不足,但比下两个余。
他开心地笑出声来。
笑着笑着,苦难就没有了,他发现他再也想不起来父母是如何严厉地矫正自己“不正常”的地方,好像是逼他喝些难喝到吐的苦药,还有用戒尺调整他的走路姿势,微扭一下一戒尺,屁股被打到溃烂,上学坐在硬板凳上泪要流出来。
只有这么两个画面。多么难喝,多么疼痛,竟然一点都想不起来。
记忆更深刻的反而是父母小时候带他去游乐园,或过生日给他买了新的变形金刚模型,或一家三口一起去露营,快乐是真切的,是实实在在的,是刻骨铭心的,他有时也会想念。
想念的时候给妈妈打电话,发现自己被拉黑。给爸爸打电话,发现他早已搬离了这个城市。
他默默叹了口气,悲伤地去找兰希打架。
不明所以的兰希承受了一切,骂他是不是又被渣男甩了才来找他出气,真是一个恋爱脑的傻蛋子。
萧永慕暴跳如雷,“你怎么对我有的这种刻板印象?我哪有你说的那样。”
兰希叹气,“你看看你找的那些男人,你是不是觉得集齐七个渣男能召唤一条神龙?”
“哪会有那么多!前两个是我经验不足,我现在这位一定能长长久久!”他很不服气。
一月后哭唧唧宣告分手。
“别哭了,拜拜就拜拜,下一个更乖。”兰希为痛哭流涕的他送来了并不衷心的安慰。
下一个就是夜葬雪。
哈哈。
他大爷的。
一想到这里萧永慕就无语,无语的他穿上毛茸茸的白色羊绒外套,牵着凯撒来到牧场,摸了摸狗头,“去吧凯撒,去牧你的好朋羊。”
凯撒撒丫子奔出去,闪电一般留给他一道黑影。
“见了羊忘了娘。”萧永慕慢吞吞盘腿坐在草原,穿的一身白白的毛绒绒的也像一只羊,看起来就没有那么突兀了。中午的阳光还不错,强烈却不刺眼,温温柔柔的洒在身上,暖乎乎的。微风阵阵吹过,吹的他睡意朦胧。
即使闭着眼睛,眼皮也是一片亮眼的白,萧永慕朦朦胧胧间,感觉有人动作很轻地拢了下他的外套,凉飕飕的风不再穿透薄薄的卫衣触碰他的肚皮,睡觉的环境变得更加惬意。萧永慕想道谢,但他觉得自己是在做梦,抉择了半天,决定懒得开口。
他是被凯撒舔醒的,顺着他的手臂,左一口右一口,弄的胳膊一片湿乎乎,“哎夜葬雪啊,它是不是饿了,把这家伙弄走,我要再睡一会。”
睁开眼,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身边只有狗。
第二天去牧羊的时候还是这件羊绒外套,无他,交通不是很便利,快递不是很迅速。一件衣服穿脏了就能扔,他不可能让所有的外套陪他在地上滚。
“这狗溜的,全自动,你挺开心我倒是孤零零。你看我穿的像不像羊,你要不把我一起牧了吧。”萧永慕说。
凯撒无语,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