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姐……”
和李晓冉握完手,王盛从陈玉手里接过一份早已准备好的文件:“这是这次广告拍摄的劳务合同,你看一下。”
李晓冉接过合同,纸张略显粗糙,是那种常见的复写纸合同。
标题是《演员劳务合同》。
甲方:盛影传媒有限公司,乙方空白。
条款并不复杂,清晰列出了乙方的工作内容,担任广告片女主角,配合完成拍摄、拍摄时间是1996年4月9日,预计一天,劳务报酬捌佰元整,以及保密条款和版权归属,成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等。
报酬并不多。
李晓冉在东方歌舞团每个月的死工资就是八百元。
之前接的广告拍摄,多的能有几千元。
不过还是那句话,这是个机会。
李晓冉这会也瞧出来了,王盛这些人,应该就是北影厂子弟,未来指不定就会接他们长辈的班进入北影厂工作,就算进不了北影厂,眼下光靠他们长辈的关系,也能在影视圈混得开。
目前在京城开工的许多剧组,都要从北影厂借人、借设备,关系网很复杂。
“没问题的话,就在这里签个字,按个手印。”王盛递过一支钢笔和印泥。
李晓冉仔细看了一遍,确认无误,在乙方签名处工整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又摁下了红手印。
陈良作为公司代表也在甲方处签了字。
王盛则作为“经办人”签了名。
一式两份,李晓冉小心地将自己那份折好收进包里,这种简单的书面协议在1996年的类似合作中已算相当正规,更多的是口头约定。
“好了,合作愉快。”王盛伸出手再次与李晓冉握了握:“明天早上六点,我们准时出发去外景地。时间很早,需要你辛苦一下。”
“六点?这么早?”
李晓冉有些惊讶。
“嗯,要赶清晨最好的光线,那种柔和朦胧的质感,后期很难做出来。”
王盛解释道,语气专业而不容置疑:“地址留一下,明天一早我和公司的车过去接你。”
李晓冉报出了东方歌舞团宿舍的地址。王盛拿笔记下,字迹潦草却准确。
“对了。”王盛补充道,语气带着导演式的叮嘱:“回去别熬夜,千万别喝酒,睡前少喝水免得水肿,明早你不要自己化妆。好好敷个脸,美美地睡一觉,保持好状态。”
他一本正经交代工作的样子,配上最后那句“美美睡一觉”,让李晓冉忍不住笑了下,顿觉这位年轻的王导有趣又细心:“知道啦,王导。那我先回去了,明天见。”
……
送走李晓冉。
众人再次凑到一块开会,梳理开拍前的准备工作。
王盛主持会议,他先问陈良:“良子,车联系好了吗?”
“搞定了……”
陈良一拍胸脯:“跟厂里小车队租了三辆金杯面包,一辆一天一百五,油钱自理。明天早上五点四十到厂门口等着。能装人又能拉器材,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