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还没正式给他加持,他就可以自体升温,说明前途不可限量啊。
艳典进来后跃跃欲试,“我要看看他的胯~下,是照着小五的样子长,还是改成了太师的模样。”
识迷无奈抓住了她不安分的爪子,“他现在是生人了,你不能瞎看。”
艳典不解:“为什么?你不是说过,藏在衣裳底下的东西偃师无法看穿吗。等他醒来,要是发现长得不一样,那该怎么办?”
识迷不由惊讶于她的深邃,“艳典,你怕不是要长脑子了!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偃师,偃师说心主血气,血气主毛发肌理,只要能身心合一,很快就会长成太师的样子。”
艳典听完不由神伤,“小五就这么被取而代之,再也不存在了。”
识迷说:“倒也不是。毕竟是从偃人转化而来的,总会保有些偃人的习性,要完全脱胎换骨,还得花上一段时间。”
艳典走后,染典进来了,她挨在一旁打量,咂嘴道:“我怎么觉得他起了些变化……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总之就是不一样了。”顿了顿又问识迷,“十日后他回家,你会跟他一起走吗?”
识迷说是啊,“忙活一整夜,就是为了嫁给他。我不嫌弃他是半偃,希望他也不要不识抬举,对我挑三拣四。”
余下的,就是等他苏醒了。不用费太多心思照顾,这几天他不吃不喝也不如厕,就是僵卧在床上,和死人没什么两样。
识迷明白这种感受,躯壳像口巨大的黑箱子,严实地把他关了起来。他的神魂想突围,摸着四壁想找到出口,然而哪有出口,时间还没到,他只能困兽般一圈又一圈地游走。
等待总是百无聊赖,好在这屋子有个低矮的大窗,窗框做得又厚又宽。坐在窗口远眺,能看见山峦和夕阳,还有那个取名叫“扶摇东方”的神道场。
环形的神道场,在空中兜了大半个圈,两侧以巨型的雕像作支撑,上面不时有人影走过。她回到重安城两年了,一直想去那里看看,可惜总没有机会。现在第一个目标已经达成,可以稍作休息,得空了一定要爬上上层的复道,站得高一些,不知能不能看见百里之外的不夜天。
忽然闷闷的一声咳嗽,打断了她的畅想。她扭头回望,原来是床上的人有了苏醒的迹象,正艰难地尝试掀起眼皮。
她没有挪动,不想惊扰他。等了有半炷香,他终于睁开眼,她这才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居高临下俯身,“能看清我的脸吗?”
陆悯只觉身体压着巨石,手脚有千斤重,让他动弹不得。好在眼睛活过来,他可以正常注视,也听得见自己的呼吸。只是发不出声,便沉重地眨了下眼,简单作为回应。
识迷说很好,“人从混沌中醒来,要经历六识。你的眼识和耳识已经打通了,接下来是鼻识、舌识、身识及意识。等到一切全部恢复,你就是新的你,能跑能跳,能侧身睡觉。”
这些话源源流淌进陆悯的耳中,即便只是例行的告知,也让他喉头微哽,五味杂陈。
经历过常人无法想象的痛,他也曾做好准备,也许这辈子走到尽头,再也醒不过来了。但当他忽然感受到光,听得见窗外的风声,收拢得了涣散的思维时,他就知道自己赌赢了。
床前的人观察了一会儿,又转身走开,坐回了窗台上,嘟嘟囔囔说:“本以为至少得耗上五六天,没想到三天就醒了,真是个奇人。你很着急吗?为什么不多睡两日?醒得这么早,我得照顾你吃喝,虽说我早晚要嫁给你,但这么快就让我共患难,总觉得亏得慌啊。”
床上躺着的人不能行动,也不能说话,也许有种虎落平阳的愤懑吧,从他的眼神里就能看出来。
识迷龇牙笑,“怎么,很生气?占了大便宜,有什么好生气。不过我很佩服你,能忍到最后一刻,不像我,一碗药下去,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顿了顿又火上浇油,“对了,你之前的皮囊还在后院放着,骨头真脆,阿利刀他们搬动的时候,不小心把手脚都弄断了。好在是无用之物,不必介怀,你打算怎么处置?是装棺立个墓碑,还是埋在花园里做花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