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这并非弊端,反而是好处,因为这意味着血嗣造物不会走远。
他利用这一点,短短大半个月,便创造了一支血嗣鼠军团,当成牲畜散养,专门用来收集血气和灵气。
效率比灵毒鼠不知高了多少倍。
最关键的是,这玩意儿可以重复利用,不像灵毒鼠完全就是一次性耗材。
他蹲下身子,伸出手臂,张开五指。
血嗣鼠们挨个排队而来,咬住他的手指,有细小的血源虫从血嗣鼠嘴中冒出,涌入他体内。
同时,亦有新一批血源虫从他身上冒出,钻入血嗣鼠体内。
一炷香后,完成血源虫交换的血嗣鼠,又乌泱泱的顺着山崖钻了回去。
邹朝宗起身,沿着断崖边缘溜达起来,不时停下脚步检查陷阱,或空手而归,或拎出灵毒鼠、臭鼬、黑斑蛇……等猎物。
顺便在陷阱里,留下少量肉沫,吸引下一批猎物。
等到日头渐升,他才转身折返,走到一株虬枝盘结的老槐树下,一屁股坐了下来,炮制起血嗣鼠,补充损失,扩大军团。
做完这些,日头已然高挂树梢。
他有些疲倦的躺了下来,发呆的眸子中,一面半透明界面微微闪烁。
这是“飞书”界面。
上面最后两条记录,还停留在雾潮结束那天。
先生问,还活着吗?
他答,托先生洪福,弟子无恙。
这两行字,他看了一遍一遍又一遍,也在心里反刍一遍一遍又一遍。
好想找先生聊聊,问问修行的事情,哪怕是讲些故事也好呀!
可他不敢。
在他想象中的先生,不是白发飘飘,童颜鹤发的老玄士;
便是修炼有成,驻颜有术的邪魅年轻人……嗯,话本小说上都是这么说的。
无论是哪种形象,不是正事找他,万一被嫌弃了,那可就惨了。
可是,真的好无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