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笙迟钝地点点头,可他思量一番,想不到自己有什么擅长的地方。
离开猎屋之际,他频频回望,在山里停留的日子不过七天,可这样的经历从前不曾有过。
“水笙,走了。”
“唔,就来……”
水笙小跑,紧跟原地等他的男人。
手里牵了根绳,另一端的小狼与他跑了起来。
"赵弛,以后我们还会来么?"
赵弛:“会的。”
水笙浅浅抿唇:“下次还交给我打扫。”
赵弛淡笑不语,只叮嘱他跟好。
*
下山的路比上山省力,又逢今日天色还算晴朗,霞光散尽不久,两人已走回溪花村。
从附近牵牛夜归的村民远远瞧见,一眼就认出赵弛的高大体格。
记起前几日赵弛折断吴三手指的那一幕,村民牙酸,交头接耳几句,看着赵弛走过,又不由羡慕。
他肩挑四个箩筐,看起来颇有份量。
不难料想,这趟进山肯定寻得不少好东西。
若运气好,整年的岁用有了不说,还能积攒剩余的。
再看紧跟在他脚边的少年,背个小包袱,手里牵着一条黑溜溜的小狗。
赵弛还给水笙逮了只狗养,狗崽子黑黝黝的,瞧着比村里的狗都神气。
又经过两个打水的夫郎,他们抱着盆,远远瞧了几眼,同样羡慕。
赵弛孤身多年,一人过活,即便只靠面摊维持生计,每年也能攒下比普通百姓多的余钱。
他又有力气,会打猎,进山几趟,攒的钱只多不少。
如今养一个水笙,绰绰有余。
看到水笙只背个小包袱,牵条小狗,时不时仰头,欣喜腼腆地与赵驰说话。
赵驰面色并不冷,时而简单回应。
水笙如今这幅样子,和之前那个黑漆漆小乞丐判若两人,他似乎没什么烦恼,叫他们看了好生羡慕呀。oxiex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