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抬起双手在空中合十,比成小鱼的形状,左右摇晃几下,道:“我是美人,扮成鱼,那我不就是美人鱼啦。”
“傻样,”孟也被沈茁欢快的气氛感染到,噗嗤笑了出来,“你注意点,水那么凉你身体能行吗?”
“没事,”沈茁完全沉浸在喜悦里,现在什么都不能阻挡他赚钱,“馆里有热带鱼,水里面放了加热棒,温度不会很低的。”
说完,沈茁的电话又响了,是专车司机发来的消息,说已经在路上,让他下楼去等。
“我走了,”沈茁穿上袜子就往门外跑,冲出去前留下了最后一句话:“孟哥,等我回来请你饭。”
这句话他是喊出来,孟也听了心里挺不是滋味。
有种孩子长大了,要去受苦赚钱的感觉。
他看向窗外,艳阳高照,沈茁一点防晒措施都没做,真是不让人省心,太不省心!
*
“不省心,不省心。”
“傻孩子,生孩子,生孩子,傻孩子。”
“你看连鸟都说你不省心,”唐卿换好拖鞋,把鸟笼子挂在了窗边支起的立架上,“你顾叔叔送你爸的,你爸让我给你送来。”
“国外新发现的鹦鹉品种,学舌能力比灰鹦鹉还强,”唐卿边逗鸟边说,“你爸给它取了名叫彩凤,这鸟品相好,头顶无光时是白的,阳光下就会变成彩色。”
几句话听得林庭安满头黑线,他好不容易有两天的假期,阿姨新煮好的咖啡还一口没喝,他妈就拎着鸟上门了。
最无语的是,这鸟一进门就叽叽喳喳,吵得他脑袋疼。
“您来我这就是为了送鸟?”林庭安靠在沙发上,看着那个通体白玉色的鹦鹉,眯起眼睛道:“这鸟太吵了,您一会拿回去吧,我那架子是放画的,承受不了笼子的重量。”
“这不挂的好好的,”唐卿戳戳彩凤的小脑袋,收敛起笑容看向自家儿子,“一会顾家那小子来,你俩研究一下出去走一走,玩一玩。”
“您把我家地址告诉他了?”林庭安语气不悦,眼里满是不耐,“妈,我尊重您是长辈,但您也不能私自泄露我的隐私。”
林庭安对唐卿向来尊敬,他妈生他不容易,在医院躺了一天才把他生出来,因此他尊敬这个给予他生命的人。
但因为他性取向的事,唐卿好像变了个人一样,他就想不明白了,到底是什么让他光风霁月的妈妈,变成了整日催生催婚的女人。
唐卿拿包的手一紧,看着儿子眼里一闪而过的嫌恶,她脸上的表情彻底消失殆尽。
嘴唇动了动,无数想说的话涌到嘴边,最后都化作一声冷笑。
她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作为家里最小的女儿,从出生就千娇万宠,但她不仅没长歪反而因为与生俱来的数学天赋一路硕博,最后留在了京大任教。
林庭安小时候不算个听话的孩子,但他聪明有洞察力,她和林建群都知道,小孩子调皮一点没什么,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怯场有主见才是重要的。
因此两人对林庭安属于半放养状态,尊重他的一切,只要不出格不触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