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暗地里其实一点也不酷的,可逗比了,每次任务完一定先去泡澡,还玩小黄鸭。”
“总之他洗脚的时候会突然看到我,他睡觉充电的时候我也会找上来,他做任务的时候我冷不丁就会出现……”
“就这样,我们一追一逃,发生许多故事,时间久了也追出感情了,我说他‘狡兔三窟’,他叫我‘阴魂不散’。”
“有时候惹出事来,我刚好也在,咱们就一起扛了,一来二去还相互救了彼此几次。”
“最后他也终于被我磨得妥协……这不就成哥们了吗?是冰山我都给他捂化咯!嘻嘻。”
“我跟你说,在他认识我之前,这小子根本没有朋友,谁都不信,我是好不容易才把这冰块给捂化了。”
吴终听得入迷,原来两人是这么成为朋友的。
洛易的能力刚好克制夏恒,影子能融入夏恒的影子,导致夏恒传到哪里都带着洛易的分身。
那他这传送等于被废一半,洛易可不就阴魂不散吗?
也好在洛易没有恶意,纯粹是好奇和恶作剧一直追他,久而久之,两人就追出了感情。
夏恒是个对陌生人很酷,很冰冷的人,可一旦了解了他的秘密,就会看到他的另一面,比如上次夏恒就当着吴终的面在商K里喝多了一阵狼嚎……
这种感觉,有点像是‘反正已经被你们发现了我那么多秘密,我也懒得装酷了’的破罐破摔。
原来不是第一次了,是被洛易给捂化的,I人果然都是E人的玩具吗?
不,也没完全捂化,吴终知道,夏恒其实还防着洛易一手的。
啧啧,吴终奇怪夏恒到底经历了什么,唯一的朋友都不完全相信?也许这就是生存之道吧。
当然,吴终相信他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自然不会戳破。
而夏恒对最好兄弟都防一手,也勿怪他也对夏恒防一手。
月色朦胧。
三人深夜赶路,纯凭借肉身穿梭山林。
这种赶路方式,是最隐蔽的,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且任何一个方向都有路,如履平地。
吴终不用说,他的速度竟然一跃成为最快的。
二十倍身体素质可不是开玩笑的。
那叫一个风驰电掣,感觉自己像一辆跑车,正在高速驰骋,视野中两旁的山林如梭。
而凭借十倍于常人的感官与反应速度,他能在树林里轻松规避障碍物。
此刻他最快,而阳春砂最慢。
不过没关系,吴终单臂就把她拎起来,才一百多斤,轻若无物,速度基本不减。
“你小子不用等我,尽全力跑就是了。”洛易见他有意放慢速度,嘴角一撇。
吴终眨巴眼,也不客气,呼啦一下,速度顿时再飙!
风声烈烈,只感觉周围树木在急速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