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晚晴也记得那天。
因为那天的她,是故意的。
故意跑到她的前面去,去确定,去对视,去为她心动。
那天朋友们来她家里玩,她到小区门口接人。
三人走在路上时,她忽然发现走在前头的那个女人,背影很像自己喜欢的人。
女人穿着棕色的羊毛大衣,右肩挎着黑色的包。
柔顺的长发披散下来,被时不时吹来的风挑起,轻盈盈地飞扬。
身姿挺拔,走路不疾不徐,很有气质。
虽然从未见过喜欢的人穿大衣,但她的心跳告诉她:这就是她。
任晚晴为此兴奋,为此高兴。
她连忙拉住朋友们的手,小声的、又抑制不住激动地告诉她们:“她她她,好像是她!”
朋友们立马了然。
她们推着她:“快点快点,你去跟她打个招呼,要她的联系方式!”
任晚晴被推出去,又急急忙忙缩了回来:“我不敢!”
她的脸红得不像话,一时分不清是风吹的还是心里的小鹿撞的。
“晚点再害羞,先主动!”
“没错,先主动,主动才有故事,快去!”
“啊啊啊!”
她们在后面压着声音打打闹闹。
当时,只要江听雨回一下头,就能看到一只慌乱的鸵鸟和她的两个大胆的朋友。
任晚晴按住朋友的手:“而且万一我认错人怎么办?我还没见过她穿大衣的样子呢……”
“那好办,去确认一下,”朋友说,“你跑到她前面,我们喊你,你回头,不就能看到她的脸了吗?”
任晚晴微怔,恍然大悟:“有道理,就这么办!”
她立马整理着装。
用手当梳子整理刘海,围巾蝴蝶结也重新打了一遍,就连奔跑的姿势她都刻意设计过,必须得是跑起来好看的、飘逸的,让人印象深刻的。
她就这样,带着精心设计跑向她。
越过她时,她压抑着,不让眼睛出卖自己。
“任晚晴!”
她立马停住脚步,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