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确实跟于明光在一起。
他从周雅平家的小区逃出来后,一口气跑到了县郊。
他躲在庄稼地里,晚上就出来偷西瓜吃。
撑了四、五天后,他知道再这么撑下去不是办法。
他想到了表哥尚建兵,他想再去找他,又担心被抓。
陶旺福告诉过他,水管压死了人,他被抓住,是要判刑坐牢、甚至要判死刑的。
所以,能躲就尽量躲,能跑就尽量跑。
陶旺福还告诉他,万一被抓住了,也不能说是故意的。
就说操作失误,以为车下面没有人,就解开了缆绳。
陶旺福再三叮嘱,千万不能说受人指使,否则,他就死定了!
陶旺福把马福关在地下室里,似乎要把他饿死。
如果不是他藏着手机,给表哥尚建兵打电话求救,他现在或许已经饿死在地下室里。
尽管他恨陶旺福,但还是认可他所说的话!
他必须跑,必须不能被抓,不能承认是故意的!
他也知道,因生产管理出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责任远比故意制造事故轻得多!
他不敢去找表哥尚建兵,更不敢再去找表哥的同学周雅平。
不是她报警,警察怎么知道他住在她的家里?
所以,他也恨死了周雅平!
他想着,如果实在自己走投无路,先去找周雅平算账。
如果她不帮自己逃出去,就跟她同归于尽!
躺在庄稼地里,马福胡思乱想。
他突然想到,他还有个高中同学叫于明光,家在望岭千塘镇。
在校时,他跟于明光的关系很好,于明光去过他家,他也去过于明光的家。
现在不如找于明光去,让他帮自己想想办法,逃出同原去!
好在他所处的位置,离千塘镇并不远,他走了几个小时,终于来到了千塘镇。
他直奔于明光的家。
他敲开了于明光家的门,来开门的竟然是于明光!
他喜出望外,他已经做好准备。
于明光外出打工,他的父母给他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