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来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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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
在距离这片区域十几公里外的某个山丘顶端,
一根根粗大的圆木插入泥土,被藤条牢牢的环绕一圈、形成长长的木质城墙。
城墙之内,是一片低矮的建筑:在地上挖一个坑,周围插上手腕粗的木棍、涂上泥巴、再盖上兽皮——就形成了简陋的棚舍。
看似简陋的营地中,却有着铁匠铺、制皮坊、甚至还有专门的兽笼:
几只座狼,懒洋洋的趴在笼子里。
没错,
这里是哥布林劫掠队的驻地。
身为野蛮人部落的‘正规军’,不管是营地选址还是布置,都一板一眼,绝非普通的强盗可比拟。
但哥布林就是哥布林,在这个大陆的地位,依然处于底层。
“第三劫掠小队,就只有你活着回来?”
最大的棚舍中,坐在主座上的身影缓缓开口;
“是,百夫长!”
第三劫掠小队——也就是被李恩团灭的那支小队的斥候;颤抖着单膝跪地,低头回答。
“下去吧。”
随着百夫长挥了挥手,
哥布林立刻斥候如蒙大赫,连滚带爬的逃离棚舍。
这位‘百夫长’刚从部落调派过来,据说是完成了‘鲜血试炼’的狠人:就算是把斥候丢去喂座狼,在野蛮人部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能活,谁愿意死?
“老达克,”
等斥候离开之后,坐在主座的哥布林百夫长再次缓缓开口。
“我刚被调派过来,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做?”
棚舍中,除了这个主座上的身影,还有一个盘腿坐在旁边的老哥布林:从门口透露而入的阳光洒在他半张脸上,一条如同蜈蚣般的巨大刀疤横贯脸庞,和皱纹混合在一起。
“什么都不做。”
面对新任‘首领’的询问,老哥布林平淡的回答。
?
“我们伪装为强盗,”
“劫掠这片土地的居民;”
“这里的居民,雇佣冒险者猎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