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之前杀大碗居一家六口之后,他骑着店里的一辆自行车星夜兼程,从藁城一口气杀到了石家庄市火车站,进了站之后不管车是往哪开的,直接买了一趟最近发车的火车,必须先离开这里再说。
就这样,刘井仁登上了一列开往郑州慢车火车,结果下车之后他就懵逼了,我他妈来这干啥呀?身上没有钱,又没有好路子,算了,还是先回老家吧!
打定主意之后,刘井仁转身又进站买票,并与第二天回到了吉林省辽源市,在二哥家暂时住下了。
三天之后刘井仁又待不住了,因为兜里还是没钱,必须得出去干一把,还用之前的方式就行了。
2月21号深夜,刘井仁在辽源市富洼村杀死了一个64岁的老头,到手七十多块钱,事后经过统计,刘井仁杀了这么多人,一共到手还不到一千块钱。
2003年4月11号,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当庭判处刘井仁死刑,这小子当场崩溃了:“凭什么啊?我都坦白了,为什么从宽呢?这也太不讲理了!”
刘井仁当庭就提出了上诉,然而压根就没有用,两个月后的2003年6月27号,刘井仁被执行了枪决。
从刘井仁犯罪的过程就能看出来,这小子完全就是认知思维有问题,跟正常人的理解能力压根就不一样。
有一些很常识的问题,刘井仁的理解就是独辟蹊径,说白了就一个脑残,这跟他从小的成长环境有很大关系。
从小没有人管教刘井仁,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办了错事既不管也不罚,完全放任自由,导致他被打被欺负,而且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刘井仁自己认为,自己唯一的朋友就是比他开除还快的那个小伙但人家也只不过是多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
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的人,平时的生活中严重缺乏沟通,不管碰到任何事,都是一个人在那里瞎琢磨,想一出是一出,这种人才是特别危险的。
刘井仁认为自己做的那些事都是理所应当,无论是搞钱,还是解决什么麻烦事,直接动手开杀就可以了,既然发现了这么简单的办法,那还费什么劲呢?直接杀人不就完了吗!
刘井仁虽然知道杀人抢劫是犯罪,但是吧在他的这个思维里面,他坚定的认为,只要我态度好,就会从宽处理,坦白交代,赔礼道歉,这事就过去了,要处罚也是简单的处罚。
刘井仁觉得自己杀的那15个都是穷哈喇子,他们的命不值钱,反正我也没杀有钱人,自己命不值钱,不就是15个人吗,150个又能怎么样呢?
刘井仁就是这么认为的,这是思维认知的问题,这是没法改造的,想要改造这种人,只能把他脑子里面所有信息全换一遍,否则是行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