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杀戮,杀死面前这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然后开启下一个轮回,再次经历这个过程,循环往复,永无休止。
长枪与重剑摩擦出刺眼的火花,当双方的权能已经强大到能够控制整个宇宙时,战斗,也会重新变成拳脚的博弈,
与身经百战的调查员相比,新生的婴儿当然不值一提。
伴随刹那间的上百次拳脚交锋,陈默又一次将雷米亚贡刺入了对方的胸口,当令人作呕的血色再度喷涌之时,陈默撑着长枪单膝下跪,麻木,逐渐侵蚀了祂全部的大脑。
到底杀死了多少次索希普斯,到底多少次被脑海中的声音催促着踏上旅途,陈默已经记不清楚了,
冥冥之中,仿佛有某个信念正变得愈发坚定,
不能放弃啊,还有人等着你回去……
谁,究竟是谁在等我,究竟是谁会爱上一个杀人狂。
陈默捂着脑袋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滴落,“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为什么,要杀死祂们……”
“我到底是谁……”
哭泣的声音在原野上回荡,陈默的指甲刺进肉里,将手掌染红,“我,我到底要去往何处,我到底来自于哪里……”
只是短短几分钟的哭诉后,陈默便又一次站了起来,祂拔出身侧的长枪,再度踏入那象征轮回的门,
当眼前再度闪烁光芒后,凌乱的战场已然复归原型,祂所杀死过无数次的东西,已然站在不远处的云层下方,手握重剑,等候着陈默的挑战。
只是当脚步刚向前迈出,下一刻,陈默仿佛感受到了什么一般,长枪猛然刺向身后的虚无,祂瞳孔里绽放着杀意,比这世界上最恐怖的杀人魔还要恐怖万分。
烈风止息,长枪停在了苏晓诗的面前,距离对方的睫毛甚至只剩下了几厘米的距离。
不等前者有所反应,苏晓诗猛然冲上前,一把勒住了他的脖子,
“我终于,找到你了……”
原来……已经过去六百年了……
随着苏晓诗一剑刺入陈默的身躯,世界上最后的神只也终究殒命在了王座之上。
苏晓诗只是个人类,而她之所以能杀死索希普斯,杀死最终的宇宙之王,也并非因为什么弑王的使命,
只是因为她要杀死的人,愿意心甘情愿的死在她的剑下而已。
那把剑,刺入她身躯之时,也将理想乡留在了她的体内,现在,苏晓诗也受到了理想乡的加护,只要陈默还活着,那么她就不死不灭。
相对论表明,若是一个人的速度能超越光速,那么原则上,他便可以跑过时间,回到过去,
永生的苏晓诗开始了追寻陈默的行为,她驾驶德马里尼之钟,孤身一人沿时间长河回溯而上,她要找到自己的王,她要把记忆还给那位仍被困于轮回之中的君王。
“正在读取录音3,内容如下:”
“学姐,我喜欢你,最喜欢你了,把这句话重复三遍,每天早中晚各一次,不许拒绝。”
“好寂寞啊,我应该会这么说吧,拯救世界的道路没有学姐,真想直接开润——开玩笑的,我会好好努力的,学姐也是,不要辜负我的信任哦。”
“这个录音的出现条件是宇宙里再无神只,唉,也不知道学姐你能不能听到,”
“我有很多很多话想跟你说,但是贸然立flag的人,在电视剧里往往下场都很惨。”
“所以,有什么话,等我回去再说吧,我不在的日子,学姐你也要好好的生活哦。”
“好好的吃早饭,午饭,晚饭,好好睡觉,好好盖被子,不要着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