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腿受伤了,还系着帕子。
孔德昭看到兔子,眼神一愣,呼吸停滞一下,握着弩箭的手,微微抖一下。
只是一瞬,快得没人发现,就又恢复如常。
“不是打猎吗?怎么还猎上活物了?”他问。
余笙笙抚着兔子:“它命大,我射偏了,再看到它的时候,就下不了手。”
孔德昭握着弩箭的手微松:“喜欢兔子?”
“喜欢,”余笙笙嘴角带笑,“多可爱。”
她说完才一晃神,意识到面对的人是孔德昭,不是齐牧白。
她以前在乡下时,也曾猎到过一只兔子,那时候真饿啊,本来想扒皮吃肉,但和这次一样,看到活的,亲手抱在怀里,就再也不忍杀。
一直养着到要来苏家的时候,她把兔子放回山林。
刚抱回来养的时候,齐牧白也曾问过她,是不是喜欢兔子。
孔德昭哈哈一笑:“确实可爱,不过,我看你更可爱。”
余笙笙抿唇没说话。
孔德昭也不生气:“放心,不会再有刺客。”
话音落,远处传来一声呼哨,和之前孔德昭吹得很像。
孔德昭一指声音来的方向:“你看。”
余笙笙扭头看去,那边树木掩映下,有猎物在动。
像是鹿,又像是羊,反正是很大只,动得很慢。
孔德昭兴趣浓厚:“射那只,最右边那只!”
余笙笙也看到了,眼睛一亮,想把兔子放回布褡子里,但兔子不断蹬腿,就是不进去。
眼看猎物快要逃走,她仿佛回到在乡下打猎的时候,那股绝不能让猎物逃走的劲儿上来,她把兔子往孔德昭怀里一放,拿起弓箭对准猎物。
孔德昭身上骤然被放了只软兔子,不由自主一僵。
兔子大概也感觉到他的僵硬和危险,想要往下跳,他下意识一把抓住。
毛茸茸的柔软触感,在他掌心细柔摩擦,像忽然打开记忆的闸门,埋藏在心里最深处的事,汹涌如浪,瞬间席卷了他。
无声又磅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