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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七百六十六章 仙踪4(第2页)

一路上倒还平静,毕竟现在不是末世也不是乱世,还算天下承平,妖鬼也就没有那么多。

寻常百姓一辈子都不一定能遇上一回。

他们能够遇上两回,已经很不可思议了。

花了半个月的时间,一行人来到了省城。

省城的客栈已经住满了来赶考的书生,所幸,连家在省城有亲戚,他们直接去连家的亲戚家住宿。

连家的亲戚姓金,是连城璧的姑父,在省城开了一家酒楼。

姑母已经去世了,姑父续娶了妻子,又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但姑父最看重的还是姑母生的大儿子,与连家也一直保持着联系,关系还不错。

听到连城璧要来省城参加科考,提早就让继室打扫好一个院子。

姑父不是绿林中人,也不懂得武功。

他是普通的商人,跟寻常人一样,对当官充满憧憬和敬畏。

他是非常希望连城璧能考中举人乃至进士,之后能当官,他就有一个当官的做靠山了。

因此,姑父对于连城璧和柳柊那是热情得不能再热情。

金姑夫让自己的大儿子跟在连城璧两人身边,给两人跑腿,增加交情。

就算大儿子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因为住得远,一年都不一定能见一次,关系不亲近,连城璧发达了,能记得他们家,他儿子这个表弟?

自然要趁着连城璧在省城这两三个月,让儿子与连城璧打好关系啊。

金姑夫的大儿子叫做金不换——-_-||,古巨巨说不得是《绿野仙踪》的忠实读者。

金不换虽然是连城璧的表弟,但年岁跟连城璧相当。

金姑夫也送了自家孩子去书院读书,但他两个儿子都不是读书的料儿,学会了字便不再读了。

小儿子对数字敏感,很有些经商天赋,金姑夫便将人带在了身边培养。

金不换则是喜好练武。

他亲娘还在的时候,教授过他武艺。

亲娘不再了,金不换自己练,如今倒也练出了几分本事。

至少飞檐走壁不在话下。

金不换起先是看不起连城璧这个表哥的,认为他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白脸。

结果……

金不换如今变成了连城璧和柳柊的狗腿子!

娘诶!这小表哥和小表叔,一个比一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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