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剃发易服引发民怨,为了安抚人心,在禁止女子缠足这件事儿上,朝廷采取了默许态度,但是却严禁八旗女子包括缠足。
在明朝,缠足的流传率并不高,一开始仅限于宫廷部分妃嫔和士绅阶层,后期逐渐向商人、市民阶层扩散,但农村和边远地区仍较少见。
毕竟缠足除了是追求所谓的柔美,也是所处阶层的象征,毕竟非是殷实之家,是没有培养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脚千金条件的。
而且那时候缠足还没有到一味儿追求三寸金莲的变态程度。
但是到了清朝,缠足因为被赋予了汉人气节,于是得到了迅速扩散,大有全民化的势头,连贫困家庭也以缠足为荣,还更极端的“三寸金莲”标准。
听闻民间嫁娶,女子的脚越小嫁得就越好。
待到天下稳定,万岁爷也曾两次禁足令,但是每一次禁足令之后,民间的裹脚之风只会更甚,好像他们要拼了命地保存最后一点儿汉人属性。
渐渐地,朝廷跟民间达成了默契,禁足令成了一纸空文。
不过是让汉女缠足就能安抚住比满人多出百倍不止的汉人,何乐而不为呢?
反正缠的又不是他们满人的姑娘,反倒还能让他们也尝尝所谓三寸金莲的别样妙处。
万岁爷明显就很受用个中妙处,如今后宫就有不少小脚嫔妃,不少皇子贵胄也好此道,但是四爷却实在欣赏不来小脚残疾的美。
他喜欢朝气蓬勃健康有活力的女子,就像维珍,在春日的庄子里疯跑,把香椿荠菜各种春花一网打尽,在马背上一路惊叫一路欢唱,然后同他落日余晖里吻到地老天荒。
他自然而然地希望他的女儿能像维珍一样美好。
要是谁敢给他的大格格二格格缠小脚,他会毫不迟疑直接把人给活劈了。
其实有时候,他也很想劈人,劈那些为缠足歌功颂德的男人,更要劈那些强迫闺女缠足的畜生。
有机会的话……
他真的会劈。
嗯,多劈一些。
这些想法不过是在脑中一闪而过,四爷听着维珍继续往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