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4章
“案件审判前,我也觉得需要民事赔偿,毕竟法律体现的是公平,但我觉得现在有比公平更重要的事,见义勇为的行为凭什么要赔钱?”
“不错,这次案件已经引起了全网关注,若是再判处赔钱,对整个社会的打击是难以想象的!”
“这事说严重点,事关我们整个民族的希望和未来!”
“能不能采取个折衷的办法?刑事责任可以免,但民事赔偿,赔偿个10%?”
“。。。。。。”
七个人组成的合议庭,激烈讨论了起来。
这个过程,属于判决前的过程。
不会进行公开。
将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商讨出最终判决,进行宣判。
每个人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有三个人认为案件最好折衷审判,兼顾双方的公正正义,继续追究民事赔偿,但却可以将民事赔偿降低。
而周全民在内的四人,则认为该案件必须要态度鲜明。
彰显出司法对见义勇为行为的鼓励。
不该使得民众丧失见义勇为的动力。
“我觉得判无责要谨慎一点,审判结果至少要符合公平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创立之初,目的就是为了体现法律对利益受损一方的照顾,无责的话对原告太过于残忍。”
“我还是那个观点,对现在的社会而言,兼顾公平,人情冷漠恐怕更难遏制了!”
“公平责任原则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法律不是和稀泥,它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辅助国家和社会更好的发展。。。。。。”
“。。。。。。”
针对此次判决结果,七人十分谨慎。
从案子本身。。。。。。
逐渐牵扯到了对社会的价值倡导、风气改变上,以及“公平责任原则”上。
民事赔偿里,一直有个重要的原则。
那就是公平责任原则。
无论你有没有错,只要一方发生了重大损失。。。。。。
另一方,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以彰显法律对弱者的保护和照顾。
其实。
法律在订立之初,就是为了保障公平,防止弱者被剥削,保护弱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