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伸出手,把珍珠给接了过来。看上去爱不释手。
对此,陆翊很欣慰,“杉杉你要是喜欢,我再多开几个河蚌。里头的珍珠,都送你。”
“再多开几个!”苏杉杉把珍珠放在阳光下照了照。眼睛笑得跟个月牙似的。
“这个珍珠,如果拿去卖,肯定能卖好价钱。”
听到苏杉杉的话,兴高采烈开蚌壳的陆翊丧了气,“杉杉,这可是我送你的珍珠,你就只想着要卖吗?”
苏杉杉理所当然地点头,“我们去找地方重新生活,哪都要钱,当然得要想办法赚钱了。说起这个,你想好去哪了吗?”
“去西采城。”
陆翊往西边指去。“西采城和东阳城一西一东,相信申屠岭他们找不到我们。”
何况他只是个前土匪头子。瓦当寨都已经被收编了,找他没有意义。
按照陆翊的想法,他只是一个前土匪头子,申屠岭位高权重,应该闲到花费时间去找他。
他只是一个小角色罢了。
某种意义上,陆翊的想法很正确。如果真的只是为了陆翊,申屠岭的确不会大动干戈找他们。
只不过,陆翊不知道申屠岭和苏杉杉认识,有小铜牛的这一份交情。
加了苏杉杉这个因素,搜捕他们变成了必然。
后来,陆翊发现申屠岭在大肆搜捕他们的时候,庆幸他们当初选择了离东阳城极远的西采城。
他们被找到的时间被推迟了很多。
“西采城,那是个什么地方?”
陆翊凭着自己的印象,形容道,“西采城是劳动致富的城,被称作金矿之乡,他们那边的人们以采矿为生,采矿的人也被称作为采金人,当然,一般来说,外人都叫他们蚂蚁子,因为他们的金矿大部分是在山里面,靠人力开采,而采金人就像蚂蚁搬家一样,一点一点的把金子从山里搬出去,
金子又分马蹄筋、橄榄金、瓜子金,我之前抢劫的时候最喜欢抢马蹄金,既贵重又抢的很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