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一层皮毛大衣,再搭配冲锋衣内胆,便足以抵御寒风。
时间已经过了凌晨,天空却依旧带着光芒。
这片区域就是如此。
再过段时间,往北一点的地方就会进入为期五个月的极昼。
太阳会一直停留在头顶,可惜没什么温度。
偶尔有几只飞鸟掠过,伴随着高空冰冷的风,自由自在地飞行。
张大栓静静看着那些候鸟,脸上看不出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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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名字给人的感觉不同,这位分部高层长得其实很有混血味,勉强也算得上英俊。
这些年的经历让他沧桑了许多,那一头栗红色的短发却依旧鲜艳。
“朋友,北极的风会让酒精变成恶魔。”
发现了王锦的靠近,混血男人转过头,露出笑容。
他记得王锦已经喝的微醺了,年轻人的酒量当然赶不上老酒蒙子。
可现在,王锦再也看不出半分醉酒的意思,哪怕加上冷风催化也依旧清醒。
“我平时只会喝自己酒量的一半,恶魔找不上我。”
王锦摆摆手,跟张大栓并排站着。
“只喝自己酒量的一半吗?真是个好习惯啊。”男人笑笑,“如果所有酒鬼都这么干,大概会少很多乱子。”
“你都说他们是酒鬼了。”王锦婉拒了张大栓递过来的雪茄,往嘴里塞了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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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也是。”
张大栓不习惯雪茄剪,他直接咬开了雪茄一头,拔出手枪,射击。
枪声迅速被风雪淹没,雪茄却被点燃了。
“加了作料?”
王锦挑了挑眉毛。
他不抽烟,嗅觉却很灵敏。
“风茄草,印第安人用它通灵,是很好用的致幻剂,我用它麻痹自己。”
张大栓深吸一口,目光闪烁。
“这里的人都喜欢麻痹自己。”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