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寻穿着宋无清买的新拖鞋,宛如行走在自己家一般,非常自然的去洗手池边洗了手,坐在餐厅的餐桌前等着开饭。
“你少盛一点,我吃不了太多。”
想了想,简寻还是朝着厨房里的方向喊了一声。
很快厨房里传来一声回应,没一会儿宋无清出现了,他的确只给他盛了小半碗汤,他那天做的芸豆炖乌鸡。
“你站在旁边干嘛,坐啊。”
看着宋无清呆呆站在旁边,一时间让他想起家里的雇佣,简寻笑了,“怎么,你还要伺候我吃饭啊?”
宋无清这才坐到他对面来,就那么看着简寻拿筷子进食:“味道怎么样?”
简寻:“还可以。”
毕竟已经吃过了,简寻吃了小半碗就吃不下了,宋无清收好碗去了厨房,没一会儿传来一淅淅沥沥的水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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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寻过往最被人夸赞的地方就是大方,他时常带着自己的情人们乘坐私人飞机去自己名下有岛屿度假,新出的奢侈品手表包包鞋子随便送,只要他开心…
如果有谁问他一句为什么,如果简寻也会说实话的话,他一定会说因为——省心。
比起去猜测他们心里到底想什么,怎么哄,买东西对简寻而言是最简洁最快速的方法,并且钱对他来说,真不算什么。
哪怕就是他在简家再没有他哥受宠,只要他还是简峰的亲生儿子,随随便便的一点点,就足够他站在金字塔的顶尖。
最重要的一点,
送礼不仅不费脑子,还非常有效。
不过……在他送简寻一套房子的当天,宋无清表现得却并没有像以前那些前任收到礼物以后那么高兴的样子。
哪怕简寻告诉他,房子既然送他了,那就是他的。但他居然直直的看着简寻,说什么:“阿寻,我也很想为你做点什么的…”
真可笑,过往一直从来都是旁的人问简寻索要好处,索要礼物,索要资源,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为自己做点什么?
简寻当时说了什么来着,忘了,反正大概意思就是房子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住,他也会来,并且对他来说,真的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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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无清搬家那天,简寻不在,是因为他去了一趟今慕。
那边那会子还没开业,不过已经下通知了,就和简寻那天说的一样,最后再检查一遍消防以及有无售卖违禁品就可以营业了。
流程走完差不多十三天左右吧?
也约等于半个月了。
而那天简寻去今慕主要是去看了一眼那几个新招来的乐队成员,听了一下几个人的演奏。
就专业水平来说,比之前那几个好多了,不过乐队这种团队合作的,最看重的其实还是默契和配合。
简寻那天去也是为了宣布一件事,他将不会像之前那样为乐队的成员提供那么丰厚的待遇,住就和公司其他员工一样住公司宿舍,吃也和其他员工一样吃食堂。
然后他可能也不会像以前一样经常过来了,出于商业的角度,他甚至还缩短了乐队的表演时间,更改了一下原来的风格,更加迎合大众一点。
新来的并不知道以前的待遇,还觉得挺好的,包吃包住,工资还不低。简寻也没解释,只是下来以后问了一下原来的那对兄弟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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